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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家车20分钟内被连贴两次“罚单” 哈尔滨交警:只按一次处罚

//hrb.dbw.cn/ | 2016-11-10 08:38:00
作者: 雷蕾     来源: 东北网     频道主编: 连冬雪

  东北网11月9日讯(记者 雷蕾) 8日,哈尔滨市民林女士向本网反映,8日上午她将车停在一饭店门前的人行步道板上,结果取车时发现,自己的车被贴了两张违法停车告知单,两张单子上手写的违停时间前后相隔仅20分钟。林女士十分困惑,难道她要交两次罚款么?

林女士车辆原地未动20分钟内收到两张违停告知单。

  林女士告诉记者,当日上午,她去南岗区花园街附近办事,由于附近的停车场都已停满,便就近将车停放在了花园街与鞍山街交口知音酒楼门前的步道板上。16时许,等她取车时,发现车风挡玻璃上,一左一右的雨刷器下各夹着一张违法停车告知单。一张上违法停车时间写着13时20分,另一张写着13时40分,前后相隔了仅20分钟。

  林女士觉得自己停在饭店门前的步道板上,并没有占用机动车道或自行车道,饭店门前也没有禁停标志,不算违法停车。而且即便违法停车,也不能在前后间隔20分钟间,被贴两张“罚单”,难不成自己要交两次罚款?

  11月9日,本网记者带着林女士的两张罚单来到了哈尔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南岗大队,一名法制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林女士将车停在步道板上的行为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但是,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另据第六十三条第一项的规定“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车”。

  而至于20分钟内,被贴了两次罚单,工作人员表示,如果在同一地点违法停车,中间没有将车辆开走后又返回或挪动过车辆等,应按一个违法行为认定处理。也就是说,如在同一地点,在合理的期限内,一般情况下应是当天即不能过夜,车辆没有动过,就按一次处罚。通常交警部门会在录入违法停车信息时进行核实处理,如果真的被处罚了两次,也可以在十日内到交警部门申请撤销其中的一次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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