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东北网  >  东北网哈尔滨  >  香坊区
搜 索
香坊法院校园法庭挂牌 宣判8起知识产权案
2017-12-18 09:30:39 来源:东北网  作者:
关注东北网
微博
Qzone

  东北网12月15日讯(记者 周秘) 12月15日上午,哈尔滨市香坊区人民法院与哈尔滨理工大学合作共建的黑龙江省首家“校园法庭”挂牌成立。当日,校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郑某假冒注册商标一案,同时对8起侵犯知识产权案进行了集中宣判,分别判处10名被告人拘役二个月至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3万元至60万元不等的刑罚,并将违法所得一并追缴,制假售假的设备、工具全部销毁。

庭审现场。

  明知故卖假冒“名牌豆油”

  2016年8月,被告人郑某伙同他人租用哈市阿城区大众路一车库,购入伪造某知名品牌油桶、商标及包装箱,雇佣多名工人将散装豆油灌入油桶、粘贴伪造的注册商标、封箱、装车。以低价向哈尔滨市香坊区、道里区、南岗区、阿城区及周边地区粮油零售店及个人进行销售。

  被告人申某明知郑某销售的是假冒品牌大豆油,仍以低价购进大豆油844箱,并将价值105485元的假冒品牌豆油加价销售给个体粮油经营者。被告人唐某、韩某系夫妻关系,二人在哈尔滨市道里区某小区经营放心粮油店。二被告人明知郑某销售的是假冒品牌大豆油,仍以低价大量购进,加价后销售给个体粮油经营者,金额共计166225元。

  2017年6月13日,公安机关接到举报后将郑某制假窝点查封,当场查扣尚未销售的假冒注册商标的大豆油成品413箱,以及大量大豆油塑料包装桶、塑料桶模具、包装纸箱等制假材料。同日,公安机关将申某、唐某、韩某抓获。经核实,郑某销售假冒品牌豆油金额101万9千8百元,尚未销售豆油货值55 755元。

  非法制造假冒“名牌豆油”

  2015年8月至2017年1月期间,被告人杨某伙同他人为谋取非法利益共同出资在哈市香坊区向阳镇金家村租用一车库作为制假窝点。杨某从外地购进假冒的某知名品牌大豆油商标标识及塑料包装桶、包装纸箱等制假材料,以每日100元的工资标准雇佣被告人王某、佟某等人,在其租用的车库内将购进的散装豆油灌入事先购买的塑料桶并贴上假冒的该品牌大豆油商标标识后对外销售牟利。

  2017年1月16日,哈尔滨市香坊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举报后将该制假窝点查封,当场查扣假冒该注册商标大豆油成品102箱、原料豆油1.8吨以及大量假冒该品牌大豆油商标标识、塑料包装桶、包装纸箱等制假材料。

  2017年2月23日,王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同年4月11日,杨某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2017年8月9日,佟某被公安机关抓获。截止至案发时,杨某共计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大豆油1200余箱,销售金额共计17万余元,非法获利15 000余元。

  黄芪多糖粉加水冒充药品

  2017年4月,被告人齐某在哈市香坊区幸福镇耿家村,以其租用的房子作为制假窝点,在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的情况下,用黄芪多糖粉加水搅拌后,灌入其事先购买的包装瓶中,并粘贴上假冒的“清瘟解毒口服液”、“黄芪多糖口服液”商标标识。同年5月,齐某以每瓶6元的价格分别向光某等人销售假冒的“清瘟解毒口服液”440瓶,得款2640元。

  2017年6月12日,公安机关在其制假现场查获尚未销售假冒的“清瘟解毒口服液”,“黄芪多糖口服液”1万5千瓶,共计价值127 931元。经鉴定,上述两种口服液均为不合格产品。2017年10月10日,齐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

  小作坊制作乳白胶冒充名牌

  被告人吕某于2016年8月起,在哈市香坊区幸福镇北祚村,将自己生产的乳白胶装入从外地购入的假冒某注册商标的包装桶,冒充该品牌乳白胶对外销售。2017年8月21日,公安机关将吕志钢抓获,并当场查获假冒该品牌的乳白胶1344桶、包装桶5123个。经司法会计鉴定,吕某已销售及尚未销售的假冒乳白胶的总金额为90659元。

  仓买内明目张胆卖“假名酒”

  2017年1月起,被告人刘某在哈市香坊区赣水路经营的仓买内,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国窑1573、五粮液、剑南春、茅台等多种知名品牌白56瓶,非法获利21000余元。2017年4月19日,哈市香坊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仓买现场查获尚未销售的假冒的注册商标的白酒239瓶,上述查获的酒类经鉴定均系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货值总计168320元。

责任编辑:连冬雪
图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我们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