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市设立秸秆禁烧举报电话12369 24小时受理群众举报
东北网10月31日讯(记者 张隽珊)日前,哈尔滨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哈尔滨市2016年秸秆禁烧工作方案》的通知。哈市设立秸秆禁烧举报电话12369,24小时受理群众举报。
设立秸秆禁烧举报电话12369
《方案》要求,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禁止野外焚烧秸秆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实施方案的通知》(黑政办明传〔2014〕23号)规定,哈尔滨市辖区全域均为禁烧区。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开展秸秆禁烧工作,发现野外焚烧秸秆苗头要快速处置,对已发生的焚烧行为要协调环保、公安等部门及时进行劝阻、制止和扑救,对劝导无效、阻碍执法者,要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理。并设立全市秸秆禁烧举报电话(12369),24小时受理群众举报。
要建立市对区县(市)、区县(市)对乡(镇)、乡(镇)对村(屯)“三级”监督体系,市农委等部门要组成联合督查组,实施分片督导检查。市环保局要根据卫星遥感监测结果、督查巡查情况和举报核查情况,对上一工作日秸秆禁烧情况进行通报。以每次通报结果为依据,最终对辖区内未出现火点或出现火点较少、扑救及时、处理得当,未造成后果的区县(市)政府给予相应奖励;对出现火点的区县(市),按照火点出现的频率、造成的后果、处置的情况以及有无失职渎职等行为,采取约谈、通报、追责等措施进行处理。
推进秸秆综合利用 无禁烧行为奖励10元/亩
《方案》要求,各区县(市)要加快推进秸秆综合利用,从源头上控制秸秆焚烧现象的发生。要抢抓秋整地的有利时机,充分利用省、市政府对深松整地并秸秆还田作业给予补贴的政策机遇,以秸秆肥料化为重点,加强秸秆还田工作,全力推进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原料化、燃料化、基料化综合利用。
对在秸秆禁烧工作中措施得力、效果明显的区县(市),在秸秆综合利用政策上给予重点支持。对纳入省秸秆综合利用试点范围的玉米种植地块,没有焚烧行为的,按照10元/亩(市政府奖励5元/亩,区、县市政府奖励5元/亩)的标准给予奖励。在秸秆还田作业上,主要对玉米秸秆还田作业和还田机械购置给予补贴;在秸秆收储体系建设上,主要对搂草机、打捆机、抓草机等秸秆收集机具购置给予补贴;在打造秸秆加工利用产业上,主要对秸秆饲料化利用、能源化利用和规模以上秸秆造肥、板材、造纸、乙醇等项目给予补贴。
今日推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