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6元酒店团购券错标成18元
2014年8月,行知酒店与去哪儿网所属的趣拿公司就7天连锁酒店无锡中央车站店达成协议,由去哪儿网发布酒店的团购营销信息,并向用户提供电子消费凭证,酒店对凭证予以认可。
2014年11月,去哪儿网上发布了无锡“7天连锁酒店中央车站店传统双床房入住1晚”的团购商品,折扣为0.9折,团购价格为18元。蒋某、王某、朱某、王某某四人分别团购了2100份、2500份、1900份、1300份商品,有效期为一年,并支付了全部团购款项,且已收到趣拿公司网站发出的电子团购券。
该产品上线第一天,有人持18元的团购券消费,去哪儿网发现自己将总价为116元的房间错标为18元,随即单方冻结了上述7800份团购券并进行退款。
蒋某等人收到退款通知后,多次向去哪儿网发函,要求其依约履行合同,但遭到了拒绝。后蒋某等四人诉至法院,请求判令去哪儿网继续按照网站发布的团购信息履行团购事宜。
责任编辑:连冬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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