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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离休人员及伤残军人今日开始年审(附定点医院)
2017-12-13 09:11:00 来源:生活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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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活报12月13日讯 记者从哈尔滨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获悉,该市离休人员及1—6级伤残军人年审工作将于12月13日开始,至22日结束,各单位要按要求据实填写单位信息、定点医院、异地就医、生存认证情况等内容。

  据了解,在哈尔滨市居住的离休干部,须在本市14所离休定点医疗机构中,选择一所做为本人就医的定点医院。每年年审时,可变更一次定点医院。异地安置离休干部,可选择异地居住地(地级市),选定的异地居住地所有医疗机构均为离休干部异地安置就医定点医疗机构。每年年审时,可变更一次异地居住地。

  为保证离休人员及1—6级伤残军人医疗保险待遇,各单位需在12月30日前缴费(缴纳支票的需于12月25日前缴纳)。如缴费不及时,将导致离休人员及1—6级伤残军人住院医疗待遇不能正常使用,责任由单位负责。有以往陈欠费用的,须足额补缴欠费(可在网上申报系统中进行查询)。

  年报申报业务咨询12333、0451-85953018(年报申报),异地就医业务咨询请到中山路市民大厦三楼C区1-8号窗口。

责任编辑:连冬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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