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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供热确保10月20日前燃煤储备率达50%以上
2020-09-23 08:41:58 来源:黑龙江日报  作者:李宝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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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日报9月23日讯 记者22日在哈尔滨市召开的供热动员大会上获悉,2020~2021供热期开始,哈市将加大监管力度,解决好群众供热的“最后一公里”服务问题,并要求供热企业燃煤储备率达到或超过计划用煤量的50%。

  据了解,哈市将实现供热投诉企业、片区、居民小区数据化管理,高效率沟通。各区县政府将把去年居民投诉率高、信访量大的供热企业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加强供热监管机构的人员力量,确保供热工作始终有人抓、有人管。各街道办事处、乡镇、社区要承担室内温度现场检测、供热热源和供热质量监督等职责,解决好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问题。

  会议要求供热单位全面做好各项供热准备工作。10月10日前,设施检修率和完好率要达到100%,具备正常供热运行条件;10月20日前,燃煤储备率要达到或超过计划用煤量的50%。要提前做好供热系统上水、试压、设备调试等各项准备工作,确保10月20日供热质量全面达标,充分做好供热期前气温骤降提前供热的准备。同时,要确保供热安全和供热质量,坚决杜绝推迟供热、提前停热、人为限热等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据介绍,哈市将推行供热服务公示制、承诺制,在居民区显著位置公示供热单位名称、供热时间、服务标准、服务电话等。向社会公开24小时供热服务电话,及时处理居民报修或投诉的问题,力争投诉办结率达到100%。严格落实用户报停政策,除冷山、底层、顶层用户等可能危害相邻用户用热安全和室内公共设施运行安全等情况不予办理停止用热外,不得设置其他限制性条件。

  哈市将强化供热企业检查评比考核,奖优罚劣,提高居民满意度。将对供热企业进行月度和年度考核,及时兑现奖惩;公开曝光群众反映强烈、供热质量不达标的供热单位,落实相应惩戒措施。

责任编辑:彭佳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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