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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市医保按病种付费将基本实现全覆盖
2020-04-23 08:52:00 来源:生活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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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活报4月23日讯 记者从哈市医保局获悉,哈尔滨市作为我省唯一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国家试点城市,近期将确定适合哈尔滨市的DRG付费方案,实现DRG分组病种基本全覆盖,同步调整原有的大病据实结算政策、单病种付费政策。

  据了解,在启动DRG改革启动后,哈市选取具有代表性的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附属第二医院等医院,按照展开床位计算,试点单位约占哈尔滨市全部医疗资源的50%。工作推进中,制定《哈尔滨市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工作方案》。目前正积极推进DRG结算数据相关对接与研讨工作。市医保局积极探索借助第三方力量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通过充分论证、多方比较,选定了第三方合作机构,利用其在大数据分析、人工智能、保险精算等方面的优势,实现优势互补、合作创新,特别是提供了免费的人力和智力支持,协助开展DRG付费国家试点工作。

  市医保局将进一步加强部门间沟通协调,加快医保疾病诊断、手术操作分类和代码等各项业务编码及医保结算清单应用;加速城乡居民医保结算系统与DRG付费数据采集平台对接,推进实现医疗费用和医疗质量“双控制”,有效解决医保支付管理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推动医、保、患三方共赢。

  【按项目付费】以前按项目付费就是医保部门根据医疗机构所做的检查、治疗、护理等项目发生的数量,向医疗机构支付相应的费用。医疗机构为了扩大收入,过度检查、过度医疗情况较为严重。

  【按病种付费】按病种付费则是从临床诊疗规范和路径出发,根据每种疾病的诊疗需求,科学合理设计不同疾病的支付标准。这样既能保障患者治疗科学性,又合理使用了医保基金。

  【新闻链接】

  DRG付费是一种医保基金为患者购买诊疗服务的支付方式,按照同病、同治、同质、同价的原则,根据患者的临床诊断、年龄、合并症、并发症等因素,将治疗疾病所产生的医疗费用相近的患者划分到相同的诊断组进行管理。

  患者治疗方法确定以后,医院、医生、患者、医保都可以知道要支付多少,医院从过去以销售药品和耗材为主的盈利模式,变成了加强内部控制、降低成本、提高医疗质量才能获利的模式,能有效避免过度医疗,降低群众看病就医的费用,提高医保基金的使用效率。

责任编辑:彭佳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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