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东北网  >  东北网哈尔滨
搜 索
“3.15”宣传周|太平人寿黑龙江分公司提示您:有关如实告知,谨记4个要点
2020-03-13 17:27:36 来源:东北网  作者:
关注东北网
微博
Qzone

  对保险比较关注的消费者应该都对“如实告知”原则有些了解。它是要求投保人在投保时应将与保险有关的重要事项告知保险人的一项保险法律原则,指投保人的陈述应当全面、真实、客观,不得隐瞒或故意不回答,也不得编造虚假情况用来欺骗保险人。在健康险中,如实告知主要是指健康告知。毋庸置疑,投保时的“如实告知”是非常重要的。以下4个要点,帮你彻底弄懂它!

  NO.1:我知道“如实告知”很重要,可我到底要“告知”什么?

  面对“如实告知”,可能不少消费者的第一个疑问就是:我该“如实告知”些什么?其实,这个问题很简单,我们只需要做到一点就可以了,那就是:面对询问,诚信告知。通俗点说,就是保险公司问什么,我们就诚实回答什么。在购买保险时,保险机构主要采用书面方式询问被保险人健康状况。保险消费者需要客观地填写健康状况问卷等,如确因时间久远等记不清某些健康情况,就要及时查询就诊记录、诊断报告等相关诊疗资料,避免因健康状况告知不准确,影响保险合同效力。如果在网络上投保健康险时,页面上一般也都会有“健康告知”内容,这就是保险公司要对你询问的一些内容,投保人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回答。

  NO.2:如果我没做到“如实告知”,会有什么后果?

  保险合同是一份基于诚信基础上的合同,《保险法》也对如实告知做了明确要求。那么,如果真的有人没有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可能会有产生以下两种后果。

  第一,可能不能得到理赔。投保人不履行告知义务,不论是出于故意还是过失,保险公司对于已经发生的保险事故有权拒付保险金。

  第二,合同可能被解除。除了得不到赔付金,投保人不履行告知义务,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的基础丧失,保险公司就能取得法律赋予的合同解除权,之前所签订的合同可能就会被解除。

  NO.3:如果我投保时没有做到“如实告知”,过后再补充可以吗?

  一方面消费者应尽快和保险公司沟通,如果忽略告知的内容不影响承保,则可以进行补充,继续持有保障。另一方面,保险公司也可能依据《保险法》对于投保时故意不如实告知的处理方式解除合同并不退还保费,造成投保人的损失。

  NO.4:如果未“如实告知”超过了两年,是不是就可以启用不可抗辩条款了?

  如果消费者对保险足够了解,就知道保险合同中存在一个叫做“不可抗辩”条款,它的主要含义是:“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两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看到这里,也许有人要问了:按照这个条款,如果我没有“如实告知”,是不是超过两年就没事了呢?事实上并非如此。

  “不可抗辩条款”依然且必须建立在诚信投保的基础之上。如在投保前已确诊存在健康隐患却仍未据实告知,那就存在骗保嫌疑了。若是真有意“骗保”,那么,不可抗辩条款并不适用。

  (本网综合整理)

责任编辑:彭佳丽
图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我们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