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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城10月起全面推行垃圾分类 居民正确投放垃圾有奖励
2019-03-19 14:30:17 来源:生活报  作者: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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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活报3月19日讯 18日,记者在哈尔滨市城市管理春季整治暨重点工作部署会议上获悉,预计在9月底前,哈尔滨市城区136个街道办事处的试点居民小区、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将全部完成垃圾分类任务,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体系,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分类模式,10月份开始向全市拓展延伸,为2020年实现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全覆奠定基础。

  居民正确投放分类垃圾有奖励

  据悉,在居民家庭源头分类中,宣传工作进社区、入楼道、进家庭,物业保洁人员、垃圾分类督导员及志愿者对居民家庭垃圾分类进行日常提示、指导督促。为小区居民免费发放分类垃圾袋,并鼓励采取市场化运作方式,选取有资质的企业进驻小区,参与垃圾分类工作,通过搭建积分兑换平台等办法,对居民正确投放分类垃圾给予一定物质奖励。

  由哈市教育部门将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纳入幼儿园、中小学校教材或读本,每学期安排固定课时对幼儿和学生进行垃圾分类教育。

  每20户居民配1名志愿者

  宣传引导入户,按照300-500户配1名督导员的标准,以街道办事处、社区工作人员及物业保洁人员为主,组建垃圾分类督导员队伍,按照20户配1名志愿者的标准,广泛招募志愿者,并借助现有居民小区物业清扫保洁人员,鼓励其参与垃圾分类监督引导工作。

  ◎对居民正确分类的,由保洁或督导人员引导居民自行投入小区分类垃圾桶;

  ◎对居民正确分类、放入楼道的垃圾,由保洁人员收集后投入分类垃圾桶;

  ◎对居民错误分类或未分类的垃圾,由保洁人员等督导人员分拣后,投入分类垃圾桶,并对居民进行入户指导、纠正,提高居民分类准确性。

  电话APP可下单回收可回收物

  对居民积攒的各类可回收物(含大件垃圾),通过热线电话和手机APP下单方式,由回收企业上门收集,并向居民支付相应费用。

  对居民正确投放,或居民丢弃后经保洁人员收集的可回收物,由物业服务企业或街道办事处与回收企业对接,物业服务企业或街道办事处集中收集后,由回收企业定时、定点回收。

  对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产生的可回收物,可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或者通过辖区街道办事处协调,或者直接与回收企业对接,由回收企业定时、定点回收。

  各区设置有害垃圾存放处

  A关于有害垃圾回收

  ◎具备条件的小区及公共机构、相关企业可设置有害垃圾暂存点,各区根据实际产量,设置有害垃圾存放处,并购置或改造封闭式有害垃圾收集运输车辆,定期组织将有害垃圾收集转运至存放处,由有害垃圾收集企业定期或定量回收;

  ◎不具备设置有害垃圾暂存点的小区及公共机构、相关企业,由街道办事处或物业服务企业协调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在上门或定点收集可回收垃圾的过程中,协助收集有害垃圾,同时利用其分拣中心等场所,建立有害垃圾存放处,并由有害垃圾收集企业定期或定量回收。

  B关于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回收

  ◎在居民小区,利用现有的生活垃圾收运体系,由物业服务企业或街道办事处分类收集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

  ◎在集中供餐的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由后勤管理人员分类收集餐厨垃圾和其他垃圾。

  5月底前启动公共机构垃圾强制分类

  据悉,哈市将以“分类处理”引导“分类运输”,由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负责可回收物的运输和处理;由危险废物处理企业负责有害垃圾的运输和处理;由餐厨垃圾处理企业负责餐厨垃圾的运输和处理;由各区城管部门负责其他垃圾的运输,并运至生活垃圾处理企业进行无害化处理。

  各区、各相关部门将于3月20日前完成试点居民小区分类垃圾桶和分类垃圾袋的配置工作,并督促辖区公共机构及相关企业完成垃圾桶等硬件配置工作,5月底前全面启动公共机构及相关企业垃圾强制分类,同步落实各级管理人员及督导员、志愿者,并持续开展宣传、教育、培训等各项工作。

责任编辑:彭佳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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