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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寿哈尔滨分公司开展大病保险进万家宣传活动
2019-03-15 18:26:36 来源:东北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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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是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拓展和延伸,是对基本医疗保障的有益补充。15日,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健康险部全体员工,在“3.15”消费者权益日前往幸福乡汲家村开展以“大病保险进万家,政府关爱你我他”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在宣传活动中,工作人员向村民发放大病保险宣传材料,为村民讲解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政策,并进行现场答疑。

  中国人寿工作人员在哈尔滨幸福乡汲家村村委会礼堂为村民讲解大病保险政策。

  大病保险减轻参保居民高额医疗费用负担

  当日,村民们早早就来到活动现场,想听听这大病保险好在哪里。中国人寿哈尔滨分公司工作人员为现场村民介绍了大病保险的保障对象、支付范围、报销方法等,并对在场村民提出的相关疑问进行一一解答。

  据了解,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是在呈现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对参保居民患大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进一步保障的一项政策,以减轻参保居民因患重大疾病产生的高额医疗费用负担。

  2018年度,哈尔滨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为14000元;其中困难人员起付标准按50%执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起付标准为6000元。大病保险起付标准,是由市人社部门根据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农村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确定,即对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累计超过起付线以上部分,由大病保险按比例予以报销。

  中国人寿哈尔滨分公司为满足大病保险服务要求,在哈市9区设置12个合署办公大病保险服务网点,其中,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9区分支机构设置9个服务网点;在哈市市民大厦、双城区医保、阿城区医保分别设置1个服务网点。

  这项业务承办以来,患病城乡居民从中受益匪浅。

  家住呼兰区的参保人马某某,因肝病病情需要,从2018年3月开始在哈尔滨市呼兰区第一人民医院住院治疗,之后每月住院十余天,截止7月出院。短短四个月住院已经累计花费医疗费用142,320.09元,给这个本来就不富裕的家庭带来了打击性的经济灾难。依据哈尔滨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业务特性,对于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的大病起付线为6000元,补偿比例提高5%,即55%,该居民四次住院累计获得大病补偿金25,140.64元,基本医疗报销金53,323.63元,我公司给付商业补充保险金21,317.86元,共报销医疗费99782.13元。为这个贫困家庭雪中送碳,解燃眉之急。

  哈尔滨市低保学生屈某某,2018年2月至4月因严重肺炎呼吸衰竭致气管切开,相续在大连三家医院住院治疗,医疗费用总额高达335,084.16元。其中,基本医疗报销金为89,502.26元,大病保险补偿金额为83,042.08元,共报销医疗费172544.34元。为这个困难家庭减轻了经济压力。

  家住哈尔滨市一般居民唐某某,年初检查患急性白血病,半年期间辗转全国各大医院,医疗总费用高达884,171.18元,基本医疗补偿金已经达到封顶线18万元,依据我公司大病保险补偿政策,大病保险不设封顶线, 2018年度累计补偿大病金286,904.58元,共报销医疗费466904.58元。为这个家庭减轻了沉重的经济负担。(杨春雨)

责任编辑:彭佳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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