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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兰县通过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省级督导评估验收
2017-12-22 11:17:27 来源:中国哈尔滨政府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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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18日、19日,由省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贾兴带队的“省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评估验收组”一行8人,对木兰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进行评估验收,此次评估验收检查将为我县迎接国检做准备。县领导宋泽刚、王忠勋、毕宏、宋瑞宏、冯军以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汇报会。

  在工业园区300会议室,县委书记宋泽刚向评估验收组介绍了木兰县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发展落实情况,由县委副书记、政府县长王忠勋做了具体汇报。自从省、市领导和督导组先后8次到木兰县检查后,提出问题整改清单以来,县委、县政府对督导组的意见极为重视,制定了具体整改方案和措施,加大整改力度,采取超常规措施,召开县委常委工作会议,实行分项分片承包责任制,县委常委分项、分片承包各个乡镇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责任到人,层层落实。

  木兰县现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26所(另有村级小学教学点68个),其中小学12所,初中9所,九年一贯制学校4所,完全中学1所;在校学生17386人,其中,小学生11618人,初中生5768人;义务教育阶段专任教师1634人,其中,小学教师1045人,初中教师589人。近年来,县委、县政府把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全县教育工作的主攻方向,紧紧围绕“办人民满意教育”目标,始终坚持“教育优先”原则,大力实施“教育强县”战略,着力普惠“教育民生”工程。通过多措并举,使县域义务教育发展实现基本均衡,教育水平实现整体提升,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逐步提高。

  按照教育部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督导评估内容和标准要求的四项基本指标已经完成,即:县域内26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已全部完成省级标准化学校建设任务,合格率100%;县域内义务教育校际间资源配置均衡情况8项指标均达到规定标准,小学综合差异系数为0.612,初中综合差异系数为0.436。2017年,小学综合差异系数为0.516,初中综合差异系数为0.463;对照《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暂行办法》中的入学机会、保障机制、教师队伍、质量与管理4个方面要求自查自评,我县分数为92分,达到规定要求;通过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学生和家长进行问卷调查,公众对我县义务教育均衡状况满意度达到98%以上,满意度水平较高。

  按照教育部2014年3月7日文件,“一票否决”的四项指标也已完成达标: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工作当年及以前计划任务均已按期完成;三残儿童少年入学率85.7%,达到要求标准;木兰县政府对教育投入的“三个增长”基本上达到了国家要求。(2015年、2016年达标,2014年不达标,县政府做出了分期补齐7560万元的承诺)

  在为期两天的督导评估中,专家组对照评估标准和要求,通过听汇报、查阅档案资料、随机抽查学校等方式,对木兰县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达标情况、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状况、县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情况等方面进行了全面检查。在19日上午召开的评估验收反馈会上,专家组高度评价木兰县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工作中取得的成效,一致认为县委、县政府坚持把教育工作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强化主体责任,切实加大投入,加强教育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改善办学条件,优化教育资源配置,促进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注重抓好薄弱学校改造,缩小校际间差距;加强校长和教师队伍建设,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通过全县上下真抓实干,使教育普及程度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进一步提升,城乡差距逐步缩小,优质学位逐步扩大,特殊群体入学有保障,教育公平得以彰显,百姓真真正正得到实惠。综合各项指标评定,同意报请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审批。同时对木兰县做好教育创强的后续工作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省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贾兴强调,此次配合评估检查的木兰县各个部门,要认真总结梳理相关佐证材料,各项数据要具时认真填写,补足找齐短板,扎实推进,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全县发展的优先战略,摆上县政府日常工作的议事日程,专项研究,精准发力,强力保障教育均衡发展,为迎接国检做好准备。

  宋泽刚说,反馈中指出来的问题,用政策、标准、数据、事例说话,把脉把的准、问题查得清、要求提的实,使各部门强化了问题意识,找准了木兰县下一步迎接国检的努力方向,明确了整改重点,理清了工作措施,相信通过这次评估验收,将会对木兰县教育事业发展起到极大的促进和推动作用。

责任编辑:连冬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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