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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防汛办下发通知 做好松花江洪水防御工作
2017-07-21 11:10:18 来源:东北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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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7月21日讯(记者 刘嘉)记者21日从省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获悉,省防汛办下发通知,要求做好松花江洪水防御工作。

  通知指出,受7月18日至20日降雨过程影响,第二松花江中下游、拉林河水位上涨较快,其中拉林河支流大泥河、冲河、苇沙河发生超警洪水。根据当前水情,省水文部门综合分析,预计未来10天内:松花江干流肇源站水位126.70米,低于警戒水位0.90米,流量3500立方米/秒左右;拉林河蔡家沟站水位140.30米,超警戒水位0.40米,相应流量1500立方米/秒左右。

  通知要求,强化落实防汛责任。要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强化落实领导责任及各部门责任,严格落实堤防包段责任人和责任单位,保证每个环节、每个部位、每处险工防守责任到人,不留死角和安全隐患。

  强化洪水预警预报。要继续加强与气象、水文部门的沟通与会商,密切监视河流水位及流量发展变化,提前做出预警预报。要利用新闻媒体、手机短信、微博微信等渠道及时发布预警信息,确保信息传达到每一个人,尤其是外来旅游人员。

  强化薄弱环节和隐患排查整治。继续加强隐患排查力度,增加投入,组织力量对堤防险工弱段、穿堤建筑物、在建工程等防汛危险点进行全面排查,并安排专人不间断巡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要提前清除河道内障碍物,防止人为抬高水位现象发生。

  强化应急保障措施。要加大防汛物资储备数量,堤防薄弱环节处必须提前储备一定数量防汛物资和现场备料。要落实抢险队伍,建立健全与当地武警部队的联防联控机制,提高防汛抢险机动化和专业化水平。

  强化信息报送。加大信息报送力度,遇突发重大汛情、重大险情、重大灾情和人员伤亡要第一时间上报,坚决杜绝迟报、漏报和瞒报。

责任编辑:连冬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