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报7月8日讯 近日,记者从哈尔滨仲裁委获悉,哈尔滨仲裁委上半年共结案398件,其中裁决163件,调解及撤案235件,受案类型从传统房屋买卖合同纠纷逐步向信贷、保险、交通等各类经济纠纷转变。其中,司机违停导致乘客下车开车门撞伤路人,三方因医药费产生纠纷的调解成功案例比较典型。
近日,家住哈尔滨市的张恒(化名)在手机上预约了滴滴顺风车前往火车站,由于火车站周围的往来车辆比较多,司机李先生一直没找到合适的停靠点,便将车随意停靠在路边。张恒开门要下车,没想到后面突然蹿出一辆自行车,骑车的王先生被车门撞倒,导致其右手骨折。随后,张恒与李先生对如何赔偿王先生1.2万元的医药费产生了分歧。李先生认为,主要责任在于张恒开车门时,没有注意周围,大部分医药费应该由张恒来付;张恒则认为,是自己开门时不小心刮倒王先生,但是要不是因为李先生违停,自己也不会刮倒人,李先生才应该负主要责任。最终,双方来到哈尔滨仲裁委请求调解。
哈尔滨仲裁委表示,如果司机没有违停行为,就不会发生之后的碰撞行人事故。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一般原则就是过错责任原则,有过错是承担责任的前提,司机的过错就是不应该把车停在不允许停车的位置,导致危险的增加,最后形成了侵权纠纷。经哈尔滨仲裁委调解,本案件司机承担主要责任为60%,因为其作为专业驾驶员对停车以后的危险判断能力要大于乘客;乘客对开车门造成伤害虽然没有这方面意识,但是作为成年人,也应该承担一定责任,为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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