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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房区(哈经开区)出台产业扶持政策 深哈合作企业落户最高扶持千万元
2017-03-30 16:15:00 来源:  作者:张隽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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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3月30日讯 (记者张隽珊)30日,哈尔滨平房区(哈经开区)出台史上最强产业扶持政策“黄金10条”。通过深、哈合作落户区内的产业链重点企业将给予100万至1000万元的落户扶持,开展实质性经营活动后连续3年按照其对本区地方经济发展贡献的100%予以资金扶持。

哈尔滨平房区(哈经开区)出台史上最强产业扶持政策。东北网记者 张隽珊 摄

  五大板块支持产业扶持政策

  记者在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哈经开区是国家级优秀开发区,平房区是哈尔滨新区产业支撑区,去年携哈尔滨新区建设体制机制创新优势“两区”实行统一管理,“两区”新型工业总量占到了哈尔滨全市的40%以上,高新技术增加值比重列全市首位。

  此次发布的“黄金10条”政策主体部分共分通用条款、先进制造业条款、高新技术产业条款、现代服务业条款、总部经济条款五个板块,共38款支持政策。首次做到“三全扶持”,一是全要素,即在地、水、电、气、热、路等传统要素保障的基础上,突出科技、科研成果、知识产权、股权、债权、产业金融等新要素方面的优化配置。

  在“黄金10条”高新技术产业扶持条款中,对投资区内科技创新项目的投资基金,当年按项目给予累计投资金额5%的扶持,对同一项目投资给予的扶持不超过100万元,对一家投资基金每年的扶持金额不超过200万元。

  对知识产权给予资助。职务发明专利资助标准为:国内及港澳台地区发明专利4500元/件,实用新型专利500元/件,外观设计专利300元/件,提交PCT专利申请6000元/件,国外发明专利1万元/件(每件发明最多资助6个国家)。非职务发明专利资助标准为:国内及港澳台地区发明专利2000元/件,实用新型专利400元/件,外观设计专利200元/件,提交PCT专利申请4000元/件,国外发明专利1万元/件(每件发明最多资助3个国家)。被认定为国家、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的,分别给予30万、20万的扶持。

  深哈合作重点企业落户最高给予千万元扶持

  其次,“黄金10条”从企业新建、落户、发展到上市,提供全过程服务和全生命周期的支持。对新注册的先进制造业企业,符合本区航空、汽车、机器人、绿色食品等产业发展规划且当年对本区地方经济发展贡献达到100万元以上的,连续3年按照其对本区地方经济发展贡献的100%予以扶持(含高级管理人员享受的奖励)。对新注册的高新技术产业企业,符合本区新一代信息技术等产业发展规划且当年对本区地方经济发展贡献达到50万元以上的,连续3年按照其对本区地方经济发展贡献的100%予以扶持(含高级管理人员享受的奖励)。新注册的现代服务业企业,当年对本区地方经济发展贡献达到100万元以上的,从2017年起连续3年按照对本区地方经济发展贡献的50%予以奖励(含高级管理人员享受的奖励)。

  在落户扶持条款中,对省、市、区产业发展有重大牵动性的大项目在省市支持的前提下给予一次性资金扶持。对符合本区主导产业规划的重大项目,根据其投资规模、强度和对本区地方经济发展贡献情况给予固定资产投资补贴,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对发展资金不足的高科技、高附加值和新兴战略产业企业,企业可自愿申请哈尔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和哈尔滨平房区政府牵头设立的股权投资基金,以股权投资的形式对其进行扶持,原则上额度在300万元至3000万元(特殊情况可放宽上限),占股比例不超过20%,年限不超过5年。投资3年以内按原始投资额及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退出;投资3年以上5年以下的(含5年),按市场化方式退出。通过深、哈合作落户区内的产业链重点企业,给予100万至1000万元的落户扶持,开展实质性经营活动后连续3年按照其对本区地方经济发展贡献的100%予以资金扶持。

  在企业运行中,对发展资金不足的重点企业(含轻资产企业),可申请哈尔滨经济技术开发区提供的低成本融资担保。对新增先进产能扩大再生产的企业,按照其新增固定资产投资的3%给予补助,单户企业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年营业收入5亿元以上的先进制造业企业和5000万元以上的高科技、高附加值和新兴战略产业企业,其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给予其年度实领工资额2%至5%的补助,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20万元。

  鼓励现有先进制造业企业增资扩产

  “黄金10条”不仅突出了对产业链核心企业、重点企业的支持,还有对配套企业的支持,力求形成全产业链的整体竞争优势。对当年在原有生产基础上通过委托加工方式生产和销售产品以扩大生产,当年营业收入达到5亿元以上,且同比增长15%以上的先进制造业企业,按照新增委托加工业务产生的本区地方经济发展新增贡献的15%给予扶持。鼓励现有企业增资扩产,支持在不新增用地的情况下提高厂区容积率。扩建自用生产、仓储场所5000平方米以上的,按每平方米4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扶持,每家企业最高扶持100万元。

  上年度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以上、5000万以上且正增长的高新技术企业迁入区内的,一次性给予30万元、100万元资金扶持。对领办、创办科技类孵化(器)服务平台的企业,平台面积在2000平方米以上且引入科技类企业10户以上的,给予一次性20万元资金扶持;晋升为国家、省、市级服务平台的,给予一次性50万元、20万元、10万元资金扶持。支持小微企业入驻创业园、创业基地、科技孵化器、产业园区,分档给予10万、20万的扶持;区内注册的中、大型科技企业(年营业收入在2000万元以上)迁入哈尔滨航空汽车产业城、哈尔滨绿色食品产业园、哈尔滨机器人智能装备产业园、哈尔滨文化科技融合示范基地(国家级广告产业园)、哈尔滨大数据产业园(中国云谷)发展的,给予连续两年每年50万元资金补贴。

  对商业综合体将商用写字楼、村社将集体用地、企业将自有用地以出售、出租或自建形式引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现代服务业项目,当年对本区地方经济发展贡献达到50万元以上的,按其引进项目对本区地方经济发展贡献的10%予以奖励。

  设立产业扶持专项资金兑现政策、扶持产业发展

  此外,“黄金10条”充分凸显“四个聚焦”特色产业导向,即聚焦哈南“龙江产业动车组、哈尔滨新区产业支撑区”的功能定位;聚焦高端装备制造、绿色食品、新一代信息技术“3+X”产业体系构建;聚焦哈尔滨航空汽车产业城、哈尔滨绿色食品产业园、哈尔滨机器人智能装备产业园、哈尔滨文化科技融合示范基地(国家级广告产业园)、哈尔滨大数据产业园(中国云谷)“五大功能区”建设;聚焦产业链关键企业集聚和龙头大项目牵引。

  “黄金十条”堪称近10年来支持力度最大、含金量最高、系统性最强的一揽子产业促进政策,“两区”将在区内设立产业扶持专项资金,专门用于兑现政策、扶持产业发展。同时,在行政审批大厅和网上开辟政策兑现窗口,让符合条件的企业从快、从速得到实实在在的实惠和支持。

责任编辑:连冬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