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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市出台二手车收购和销售规范 将于2月1日起实施
2017-01-13 09:20:00 来源:东北网  作者:张志杰 杨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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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月12日讯(张志杰 记者杨帆) 记者从哈尔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哈尔滨市二手车收购和销售规范正式发布,将于2月1日起实施。规范规定了二手车交易的交付手续、交车服务、服务质量监督与投诉等内容。

  规范明确,二手车收购和销售机构场地面积不低于200 ㎡;具备至少2名、从业经验两年以上、资质为中级以上(含中级)的二手车鉴定评估师。二手车收购和销售机构应拥有出售车辆的所有权或处置权证明,销售的车辆要明码标价,车辆信息要真实、清楚。

  二手车销售机构服务质量应自觉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及时受理并妥善处理客户投诉,保护消费者权益。当客户与销售机构因汽车产品质量发生争议时,销售机构和客户可协商解决,也可向消费者协会、家用汽车产品三包申诉处理中心、仲裁委员会等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处理。

  据悉,随着哈市二手汽车交易活动的不断增多,二手车辆收购和销售机构与客户间因汽车产品质量问题引起的纠纷也日益增加。目前在二手车收购评估方面,还是传统的凭借从车辆外观和主观工作经验进行判断,缺乏对全车状况进行规范、全面的技术性评估报告。二手车购销行业亟需规范,鉴于这一客观现状,为规范哈市二手车收购和销售行为,哈尔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组织,哈尔滨市标准化研究院和哈尔滨市工商业联合会二手车商会起草制定了《二手车收购和销售规范》,给客户提供充分的二手车车况知情权,营造公平、公正的二手车消费环境,保护二手车交易双方合法权益,促进汽车市场健康发展。

责任编辑:刘梦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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