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公司市场部门负责人表示,公司确实有这些管理规定,而且这项规定没有具体的条文,都是约定俗成的。当时也给员工们公示过,如果不执行就会受到相应惩罚。评论领导人的微博正是一种宣讲企业文化的方式,这样不仅可以调动员工积极性,还可以为他们树立正确的工作观。
对于此次发微博爆料公司该项规定的员工,该公司总经理称,张明表示,如果员工认为这项规定有问题,可以当面反映,公司领导一定会给大家以解释。但这种不率直、当面不说背后乱说抹黑嘉华的人,一定会为绝大多数嘉华人所不容,并直言请混工资、混日子的员工离开。
律师介绍,根据《行政处罚法》第8条规定,罚款是行政处罚的种类之一,只能由行使国家行政权力的行政管理机关或者法律授权行使行政权力的机构行使。而劳动法上的用人单位不是行政执法机关,无权对职工的违法行为进行罚款。个人罚款也是《劳动法》明令禁止的行为,职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原题:员工不评老总微博遭罚款50元每天轮流用喇叭领读其文章综合新闻——来源:如皋商务信息网-长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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