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谓粗离婚率?中国人民大学社会与人口学院院长翟振武在接受中新网记者采访时介绍,从统计的角度讲,这里的“粗离婚率”是一般指一定时期内,离婚的次数或离婚的对数除以总人口数。之所以称作粗离婚率,是因为在计算离婚率时,严格意义上分母应该是已婚人数而非总人口数,但由于统计总已婚人数较难,故采用总人口数。
具体来看,以北京为例,据媒体报道,北京法院2014年受理一审家事案件38619件,其中离婚案件约占全部家事案件的一半左右。
近期,一些地方民政部门公布的离婚数据也佐证了中国社会偏高的离婚率。根据山东省民政厅日前发布的《2015年山东省民政事业发展统计公报》,2015年民政部门登记离婚18.5万对,比2014年增长2.2%,粗离婚率为3.8‰,比2014年增加0.1个千分点,自2007年以来人数最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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