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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哈市开出首张罚单
2021-08-12 09:50:28 来源:生活报  作者:黄迎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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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活报8月12日讯 为全面贯彻落实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应急管理部令第5号)(以下简称《规定》),哈尔滨市消防救援支队开展为期20天的落实《规定》集中行动,打响龙江落实《规定》行政处罚第一枪。11日,哈尔滨市开出《规定》实施后的首张罚单。

  11日,哈尔滨市消防救援支队在松北区开展集中行动检查时,发现辖区内一高层住宅小区内物业单位安排消防控制室的两名值班人员中,只有一人具备消防设施操作员证,支队工作人员立即约谈物业相关负责人,并告知其违反了《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一款“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之规定,责令物业立即更换有资质的人员值班。并根据《规定》第四十七条“未按照规定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或者安排不具备相应条件的人员值班的,对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这是《规定》实施后,哈尔滨市开出的首张罚单。

  检查松北区另外一个小区时,在楼道内发现正在充电的电动自行车,该行为违反了《规定》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之规定,消防部门立即责令物业和车主当场整改。并告知物业企业在日后的工作中,加强巡查检查,开展宣传教育,严防此类违法行为再次发生。

责任编辑:彭佳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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