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报5月26日讯 25日起,松花江流域进入为期47天的禁渔期,哈尔滨市500余艘渔船全部停船收网。
禁渔期首日渔船纷纷停靠岸边。
25日上午,记者跟随哈尔滨市农委渔政处和渔政稽查大队巡查松花江重点江段,往日江面上穿梭的捕捞渔船全都停靠在岸边,执法人员在群力沈家渔船和道外十八道街广场发放、粘贴禁渔通告进行宣传。据介绍,今年松花江流域的禁渔期为5月25日至7月10日,禁渔期内,自然捕捞水域禁止捕捞作业(包括抄网),渔船、渔具要撤出作业场所(滩地),渔船与渔具要分离,船加锁、渔具入库。在禁渔期期间开展渔业科研活动需捕捞渔获物的,须经省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方可进行捕捞活动。并且,在禁渔期期间销售地产养殖鱼类的要持养殖证、当地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证明或持有水产品销售单位开具的隔夜发票,否则按违法捕捞处理。
据哈尔滨市渔政稽查大队张宝斌大队长介绍,禁渔期期间,一旦发现非法捕捞行为,将依法按上限进行行政罚款,如果非法捕捞者使用禁用渔具进行电鱼、毒鱼、炸鱼,证据一旦确凿将追究刑事责任。市民若发现违法捕捞行为,可拨12345举报。
责任编辑:连冬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