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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市道里区免费安装GPS 全程定位残土车 违法倾卸垃圾工地最多罚10万元
2017-05-22 18:58:00 来源:东北网  作者: 张隽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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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5月22日讯(记者 张隽珊)22日,记者从哈市道里区执法局获悉,为有效制止建筑垃圾野蛮拉运、随意倾卸等违法行为,道里区在全市范围内首次出台《关于建立建筑垃圾运输处置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并运用“残土车智能管理系统”对残土车实施全程GPS定位,开槽工地违法倾倒建筑垃圾最高罚款10万元。

  GPS全程定位残土车违规卸载垃圾将查封开槽工地

  记者在道里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看到,工作人员正在利用“残土车智能管理系统”查看残土车运行情况。终端系统界面上清晰显示了车辆的车牌号、行驶路线回放轨迹和行程列表,车辆的行驶启动时间、停止时间、行驶里程、平均车速,甚至油耗都清晰可见。

  据道里区执法局局长李凯峰介绍,“残土车的管理一直是执法工作的重点、难点和盲点,残土车超高超载、沿街撒落、随意倾卸、乱闯红灯等违规行为成为城市管理的顽疾。目前,该系统试运行半个月,我们已在负责道里区地铁建设项目土方拉运的12台残土车上免费安装GPS定位系统,对每台残土车的拉运方式、拉运时间、倾卸地点进行全方位监控。该系统不光有定位显示,还有传感系统,残土车行驶到倾卸地点张斗的时候,系统终端都将所体现。此外,该系统还可显示车辆运行的轨迹回放、车速、违章等信息,车辆一旦出现违规行为或者GPS定位系统被拔除,系统终端会立即报警提示。如发现残土车违规行为,不仅会对违规车辆进行罚款,还会对残土车所属建设项目进行查封整改。”据悉,该系统有望在全市进行推广应用,成为残土车运营的前置要件之一。

  出台哈市首个建筑垃圾运输处置长效机制

  道里区在全市范围内首次出台《关于建立建筑垃圾运输处置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对道里区辖区内开槽工地违法倾倒建筑垃圾行为进行规范和管理。《实施意见(试行)》主要查处未办理《建筑垃圾排放处置证》,擅自进行建筑垃圾拉运及处置工地和责任单位;查处未办理《建筑垃圾准运证》,擅自运输的车辆和责任单位,未按批准时限拉运残土的违章车辆;查处不落实文明施工管理制度,现场周边和进出口路面有撒落,清扫保洁不及时的工地和责任单位;查处出入口道路未进行硬铺装、未正确配备并使用水冲设施的工地和责任单位;查处无密闭、车厢不干净、超高超载的车辆、工地和责任单位;查处造成沿街撒落、乱倒乱卸的车辆和责任单位。

  残土车出工地前轮胎带泥最高罚1000元

  道里区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打击残土车偷卸行为,通过每晚75名保安人员的24小时坚守,对辖区内的群里外滩、迎宾路工业园区、机场高速和老机场路附近等12个重要点位进行监控。近日,执法部门已处罚偷卸残土车20余辆,对7个开槽施工的工地进行查封整改。为从源头治理,执法部门在每个开槽工地每天派驻两名执法人员,对残土车出工地前未将车厢外侧和轮胎清洗干净,存在超载超限、密闭不严等各类违法违规行进行检查,如轮胎清洗不干净,最多将罚款1000元。

  开槽施工须交纳紧急事务处置资金

  此外,对符合开槽条件的工地、运输单位与区城管执法部门签订《建筑垃圾运输责任状》,签署《建筑垃圾运输处置承诺书》,填写《运输项目备案申请》和《运输项目车辆备案申请表》,提交建筑垃圾拉运方案,明确拉运的时间、行走路线、倾倒地点,并向财政指定账户交纳紧急事务处置资金50万元至100万元。开槽工地一旦出现违法倾倒建筑垃圾等行为,处罚费用和区城管部门清扫等费用将从建筑垃圾运输单位交纳到财政账户的紧急事务处置资金中支付,同时区城管执法部门将视违法情节进行行政处罚。紧急事务处置资金待建筑垃圾运输单位完成该运输处置项目后结算,在区城管执法部门监督下,扣除实际支出费用后剩余资金返还给建筑垃圾运输单位。

责任编辑:连冬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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