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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北区(哈尔滨新区) 降低户籍落户门槛 购房落户不再限制金额
2017-02-28 14:20:00 来源:东北网  作者:张隽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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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2月28日讯(记者 张隽珊)28日,记者从哈尔滨市松北区(哈尔滨新区)新闻发布会上获悉,3月1日起,松北区(哈尔滨新区)将启动并全面放宽落户政策,在松北区建成小区合法取得住房,不管是购买还是租赁等,凭相应房屋合法手续,有产权证的用产权证、无产权证的用购房发票等,均可为住房所有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同一户口的父母、岳父母办理落户。

3月1日起,松北区(哈尔滨新区)将启动并全面放宽落户政策。东北网记者 张隽珊 摄

  记者在发布会现场了解到,今年1月1日,以“三张清单一张网”试运行为标志,松北区已经全面开启了改革的大幕。据松北区副区长、公安分局党组书记、局长马明仁介绍,松北区户籍制度改革将于3月1日起全面启动。通过放宽市外迁入落户条件、下放市外迁入落户审批权限、增加集体户落户载体等政策全面实施户籍制度改革。

  购房落户无金额限制租房也可落户

  据悉,此次松北区(哈尔滨新区)降低户籍落户门槛,最大限度的放宽了落户政策。在居住落户条件方面,制度改革后将取消购房落户金额限制、放宽房屋所有权证限制。凡在松北区城市规划区内建成居民小区购买商品房的,可凭房屋所有权证、契税完税证或购房合同、购房发票等其他房屋合法手续(以下简称房屋合法手续),为住房所有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同一户口上的父母或岳父母办理落户;凡在松北区城市规划区内建成居民小区以法院判决、依法抵债、继承、回迁安置及其他合法方式取得住房的,可凭房屋所有权证或其他房屋合法手续,为住房所有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同一户口上的父母或岳父母办理落户;凡在松北区城市规划区内建成小区租住房屋且尚无人员在该房屋落户的,在房主同意的前提下,可凭房屋及租赁合法手续,为租房者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同一户口上的父母或岳父母办理落户。

  放宽投资落户条件取得营业执照就可落户

  在投资落户方面,现行户籍政策规定“来哈投资固定资产或生产资料达5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外商及港、澳、台人员来哈投资金额达5万美元(含)以上,连续经营2年(含)以上,依法缴纳税款的,可为投资者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外商投资可为投资者的亲属6人)办理落户。”改革后,将取消投资额、纳税及经营时限限制,只要是到松北区投资,取得营业执照,即可为投资者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办理落户(外商投资可为投资者的亲属6人办理落户)。

  增设就业落户条件来松北区企业就业可落户

  此外,此次改革还放宽了就业和人才落户条件,松北区借助此次户籍制度改革,增设就业落户条件,只要是来松北区企业就业,与企业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一年以上养老保险的人员,可为其本人办理落户。在人才落户方面,在依据执行国家、省、市引进人才落户条件的基础上,将“国家三级以上演员、国家二级以上运动员”等体育、文艺特殊人才纳入落户人群,同时可为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办理落户。

  下放落户审批权限实现“一站式”办结

  简化落户程序,下放市外迁入落户审批权限,一般性户籍审批可实现“一站式”和“一次性”办结。原来需经市公安局审批的市外迁入户籍权限,改革后将下放至松北分局;原来需经松北分局审批的“夫妻相互投靠、子女投靠父母、父母投靠子女”的市外迁入权限,改革后将下放至派出所直接办理。

  居住落户需要派出所调查,三个工作日内派出所将落户材料交给本人,由本人到分局审批,分局五个工作日办结;投资落户、引进人才落户、劳动就业落户由本人直接到分局审批,五个工作日办结;夫妻投靠、父母投靠子女、子女投靠父母的直接到派出所办理,三个工作日办结。

  此外,对符合落户条件的可依法将户口落到居住房屋或人才交流中心、企事业单位集体户口上,对无法落户上述三个载体的人员,可落在派出所单独建立的集体户中。

  松北区委副书记陈蓉在发布会上表示,实施户籍制度改革的目的就是为了加快国家战略落实进程,吸引优秀人才入驻,优化人口结构,释放户籍政策红利,让落户松北区的居民进得来、留得住、过得好,为新区发展凝聚人气、增添动力。本次松北区户籍制度改革在哈尔滨市现行户籍制度的基础上,最大限度的放宽了落户条件,基本上实现了落户零门槛;最大限度的下放了落户审批权限,原来由市局审批的下放到分局审批,原来由分局审批的下放到派出所审批,极大的方便了辖区居民群众;形成了简政放权、吸引人才、便捷高效的新型户籍制度。

责任编辑:连冬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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