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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构建联合奖惩机制加快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市政协委员、哈尔滨师范大学现代实验中心主任蔡清海

http://hrb.dbw.cn/ |  2016-10-12 18:54:57
作者:     来源: 东北网     频道主编: 连冬雪

  近几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作为深化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周密部署推进。社会信用体系的构建和完善,离不开快速有力的联合奖惩。《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明确指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是社会信用体系运行的核心机制,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必须充分运用联合奖惩这一重要手段。今年6月,国务院正式出台了《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要从更大维度、更深层次、更广范围推动构建联合奖惩大格局。


蔡清海

  调研中我们感到,几年来,我市在诚信建设方面做了大量切实有效的工作,联合奖惩也取得了初步成效,积累了一定经验。但是,必须看到,我市现有制度机制对契约关系的保护力度及对失信主体的惩处力度还不够,职能部门之间的广泛联动机制还不通畅,还无法形成覆盖全社会的联合奖惩机制。“守信吃亏、失信得利”观念还大行其道,如对碰磁、摔倒老人讹诈搀扶者等一些人们深恶痛绝的失信行为,因为没有准确的法律依据而只能流于道义上的谴责;一些地方政府部门和工作人员政策不落实、承诺不兑现,甚至“打白条”、弄虚作假等现象还时有发生,严重影响政府公信力;个别领域,一些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就算被监管部门查处,大多是一罚了之,信息不公开、不共享,没有全社会的共同监督。

  建立和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要充分运用信用激励和约束手段,建立联动格局,推动信用信息公开和共享,加大激励和惩戒力度,形成褒扬诚信、惩戒失信的制度机制和社会风尚。下面,我谈几点建议:

  (一) 加快完善制度标准,为联合奖惩提供政策保障

  一是应建立联合奖惩目录清单。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依据本单位的管理职能和权利清单,梳理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明确的联合激励和惩戒事项,由联席会议办公室整理汇总,形成联合奖惩目录清单。目录实行动态管理,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机构和职能调整等情况,及时调整更新。二是应尽快建立健全标准规范。各地区、各部门应结合实际,制定信用信息采集、存储、共享、公开、使用和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的工作流程和操作规范。

  (二) 加快推进信用信息系统建设,为联合奖惩提供技术支撑

  一是建立健全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和使用机制。进一步健全信息共享平台,拓宽数据采集渠道,提高数据归集质量,实现信息归集制度化、常态化,发挥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枢纽作用。二是建立健全信息公开机制。推动政务信用信息公开,全面落实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上网公开制度,依法依规向社会公众公开信用信息。继续发挥“诚信哈尔滨”网站作为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窗口作用,不断充实和更新信用数据,为社会提供“一站式”查询服务。三是探索无偿及有偿地开放信用数据库。加快信用信息商业化、市场化运作,提供高质量的信用调查、评级、报告等信用产品,为奖惩机制运作的公正、公平、公开提供信息保证。

  (三) 加快构建协同联动格局,为联合奖惩凝聚合力

  联合奖惩关键在于联合,部门联动、社会协同是构建联合奖惩机制的力量之源。一是应尽快建立联合奖惩的发起与响应机制。发起部门负责确定实施激励或惩戒的对象,并明确执行惩戒措施的具体期限。通过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将有关奖惩信息推送至相关部门,各相关实施部门负责依法依规对有关主体联合采取相应的激励和惩戒措施。二是应尽快建立相应的督查、考核制度。将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和激励惩戒措施落实情况纳入问责范围,对落实不到位的部门和单位,通过通报约谈,督促落实见效。三是要最大限度地提高失信成本和守信收益。对失信者进行联合惩戒,重在约束,重在限制,让失信者在行政审批、市场监管、行业准入等多方面受到限制,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社会氛围。对诚实守信者进行联合激励,重在褒扬,重在提供优先机会,重在减轻社会负担,让守信者享受到政府的优惠政策、行业协会的大力推介、金融机构的低息贷款等激励政策。

  (四) 加大宣传力度培育诚信文化,为联合奖惩凸显社会效应

  推动信用建设,既要靠制度,通过加强刚性约束,提高失信成本,让人不能失信、不敢失信。更要靠文化,通过宣传教育的方式,通过文化的柔性约束,潜移默化,将诚信理念深植人心,让人真正以守信为荣、以失信为耻。应大力弘扬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诚信文化,引导人们正确处理经济利益与道德追求的关系,深刻认识市场经济既是契约经济、信用经济,又是法制经济、道德经济,通过联合奖惩,推动诚实守信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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