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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拟命名表彰的省级双拥模范城(县、区)、拥军优属先进单位、拥政爱民先进单位进行公示的公告
2016-08-10 15:23:48 来源:东北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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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年11月省第七届双拥模范城(县、区)命名表彰大会以来,各地各部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扎实做好双拥工作,进一步巩固和发展了军政军民团结,涌现出一批具有龙江特色的双拥典型。为表彰先进、宣扬典型,推动双拥工作深入持续发展,省委、省政府、省军区将于今年8月下旬,命名第八届省级双拥模范城(县、区),表彰双拥先进单位。经各地各部队按照有关评选条件和程序推荐,省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现将拟命名表彰的省级双拥模范城(县、区)和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先进单位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2016年8月10日至12日)。

  公示期间,凡认为公示的城(县、区)和单位不符合双拥模范、先进要求的,可以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向省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要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要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丽华、滕军

  联系电话:0451—82620651、82619702

  电子邮件:yfclxm@126.com

  邮寄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204号,黑龙江省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邮政编码:150001

  黑龙江省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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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连冬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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