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8月10日讯(记者张隽珊)日前,哈尔滨市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深入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精准扶贫的实施意见》,鼓励民营企业发挥资金、技术、市场、信息、管理和吸纳劳动力就业等优势,到贫困地区投资兴业,带动贫困地区发展。
《意见》规定,鼓励和支持民营企业、新兴经济主体联系贫困村和贫困户,推动形成民营企业积极参与扶贫开发高潮。鼓励民营企业发挥资金、技术、市场、信息、管理和吸纳劳动力就业等优势,通过资源开发、产业培育、市场开拓等多种形式到贫困地区投资兴业,带动贫困地区发展;开展捐资扶贫、冠名援建、公益援助以及参与“扶贫日”募捐等扶贫公益活动,帮助贫困村完善基础建设,改善生产生活条件。支持民营企业开展“百企帮百村”、“村企共建”等活动,通过共建原材料基地、共育劳动力基地等形式,引导民营企业采取基地带动、订单收购等模式促进贫困地区产业发展、贫困人口增收;开展实用技术、生产技能、经营管理等技能培训,促进贫困人口提高生产技能和就业门路,打造村企优势互补、互帮共赢的发展共同体。探索完善政府扶贫与企业扶贫有机结合、相互促进的协同推动机制,不断拓展民营企业参与扶贫开发的空间。
《意见》规定,积极引导社会组织扶贫,支持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各类组织通过开展志愿服务,支持贫困地区文化教育、医疗卫生、养老服务、“三留守”人员和残疾人关爱服务以及农业科技推广、农民种养专业培训和专业人才交流等。广泛动员个人扶贫,积极引导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和社会各界人士通过爱心捐赠、志愿服务、结对帮扶等多种形式参与扶贫,畅通社会各阶层交流交融、互帮互助渠道。
《意见》规定,鼓励、扶持高校院所科技人才、大学生、海外高层次人才和致富能人在贫困地区创新创业,鼓励科技人员创办领办企业、培训产业技术骨干、提供技术咨询等。实施贫困地区、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三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计划,探索优势科技资源向“三区”流动的长效机制。鼓励和支持青年学生、专业技术人才、退休人员和社会各界人士参与扶贫志愿者行动,构建贫困地区扶贫志愿者服务网络。组织扶贫志愿者参加扶贫调研、助教支医、文化下乡、科技推广、创业引领、资源开发等扶贫活动。
同时,《意见》规定,按照国家税收法律及有关规定,全面落实扶贫捐赠税前扣除、税收减免等扶贫公益事业税收优惠政策及各类市场主体到贫困地区投资兴业、带动就业增收相关支持政策,对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给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引导金融机构对积极参与扶贫开发、带动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符合信贷条件的各类企业给予信贷支持,并按有关规定给予财政贴息等政策扶持。鼓励有条件的企业自主设立扶贫公益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