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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第十二批信访举报事项办理情况通报
2016-08-04 09:16:34 来源:中国哈尔滨政府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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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7月31日,收到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第十二批交办的共10件群众信访举报事项后,哈尔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立即组织有关部门查办,并针对存在的环境违法问题依法予以严肃处理,现将办理情况通报如下:

  一、关于哈尔滨市宾县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排到滨州河,水体发臭,汇入松花江问题(第十一批467号)

  此件宾县县委、县政府正在办理。

  (一)基本情况

  投诉人反映的宾县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排到宾州河,水体发臭,汇入松花江问题,起因为宾县正在建设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设计总长10公里,目前尚未完工,部分生活污水未得到收集处理,致使出现污染问题。此项工作已列入今年县委、县政府重点督办事项,从年初以来已开始推进宾州河治理工作。

  (二)调查核实情况

  经调查,举报基本属实。

  宾州河为海里浑河支流,属季节性河流,宾州镇城区内河流长度为6.7公里。我县按照上级要求,每年对宾州河(宾州镇段)水质5项污染因子进行5次检测。从监测结果看,宾州河存在COD、氨氮、总磷等污染因子超标现象,属劣五类水体。2015年10月,针对宾州河污染问题,环保部东北环境督查中心来我县现场检查、采样,并于2016年2月反馈了结果,要求8月末完成整改。宾州河污染的主要原因为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由于历史原因,在上世纪九十年代前后,我县沿宾州河建设的一些居民小区和居民住宅,因没有配套的污水管网,直接排入宾州河,造成水体污染。虽然近年来县委、县政府不断加大整治力度,但由于财政压力过大、拆迁较难等原因,始终未能从根本上解决。二是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正在建设,尚未达到全覆盖。为了解决城镇污水处理问题,宾县于2009年7月开工建设宾州污水处理厂,2013年12月投入运行,设计日处理能力2万吨,采用CASS工艺对污水进行处理,出水排放为一级B标准,已具备收集宾州河沿岸生活污水并进行综合处理的能力。2016年1月,宾县委托黑龙江省城市规划勘测设计院设计了10公里污水主干管网,旨在彻底解决宾州镇及宾州河所有排污口并网问题。目前,已完成4公里管网铺设,剩余6公里计划在8月末前完成。由于工程尚未完工,无法全部收集生活污水。三是因沿河民居密集,群众环境保护意识淡薄,部分生活垃圾和污水直接排入宾州河,造成护坡和河道污染。针对这一问题,每年宾县都开展宾州河垃圾清理、清淤工作,仅今年5月下旬,在开展河道专项治理工作中,就清运垃圾、淤泥1940车次、6790吨,并在两岸新建砖混垃圾箱70个。

  (三)工作开展情况

  接到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关于“第十二批举报受理信访事项清单”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立即成立宾州河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委副书记和县政府常务副县长担任,副组长由主管副县长担任,成员为县委办、政府办、宣传部、环保、水务、住建、城管、供排水、财政、信访、广电、宾州镇等单位主要负责人。同时,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细化责任分工,提出明确要求:一是认真调查摸底。组织县水务局、环保局、住建局、供排水公司立即对宾州河周边排污口进行排查,摸清底数,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对排查出的各类排污口,能够接入污水管网的及时接入。二是加快工程建设。责成供排水公司和施工单位对剩余6公里管网倒排工期、分段同步施工,千方百计加快工程进度,坚决保证8月末前污水管网投入使用,确保完成一段、接入一段,逐步减少排污,实现全部接入的目标。三是开展综合整治。从现在起,开展一次为期两个月的宾州河环境综合整治行动,由县水务局负责河道清淤、护坡护砌和黑臭水体治理工作,并依法查处向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等行为;县住建局负责依法拆除沿河违章建筑及做好新建楼房污水入网监管;县城管局负责沿岸环境卫生日常管理及设施维护;县供排水公司负责加快推进老旧楼房污水入网,并做好污水处理厂及配套设施的运营和维护;环保局负责对污水处理厂运行情况进行日常监管;宾州镇负责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宾州河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四是加强宣传教育。由宣传部、广电局等部门负责加大对宾州河保护的宣传教育力度,报导正反两方面典型,引导群众自觉树立环境保护意识,抵制破坏环境行为,号召全社会共同参与、共同保护。

  (四)下一步计划

  一是由县供排水公司负责,抓紧推进城镇污水管网建设,确保宾州镇所有生活污水全部并入地下污水管网,经污水厂处理后实现达标排放。二是由县水务局负责,定期清理河道内淤泥、垃圾、污物,确保清洁、畅通。三是由县水务、住建等部门负责,对沿岸及护坡进行综合治理,及时修复破损,并实施绿化。四是由城管局负责,加大污水、垃圾整治力度,全力减少污染源。五是县纪委已启动调查程序,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处理,处理结果另行上报。

  二、关于双城市万隆乡增产村草原(500亩左右)被破坏开垦为耕地问题(第十一批468号)

  此件双城区委、区政府正在办理。

  (一)基本情况

  投诉人反映的双城区万隆乡增产村草原(500亩左右)被破坏开垦为耕地问题。据调查:

  万隆乡增产村在1995年双城市核发草原使用证时的草原面积为1950亩,初步核实上访人反映的草原方位名称耳朵眼,使用证面积为350亩。使用证四至:东至大河,西至四队,南至大河,北至大河。

  2005年5月11日,万隆乡增产村与长春市福晨网络有限公司签订了承包草原(含荒滩地)合同,当时承包现状为草原和荒滩地。合同期自2005年5月5日至2045年5月5日止,期限40年,承包费8万元。

  2016年长春市福晨网络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丁国民将耳朵眼草原转包给一名吉林人(具体姓名不详),该人在耳朵眼草原耕种玉米。

  目前此案件已由公安机关立案,对当事人采取了强制措施。

  (二)调查核实情况

  经调查,举报基本属实。

  2016年8月1日,双城区政府组织畜牧、环保、万隆乡政府等部门组成联合工作组开展调查工作,调查结果表明举报人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其反映的万隆乡增产村草原(500亩左右)存在着被破坏开垦为耕地问题。

  (三)下一步计划

  按照双城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要求,联合调查组继续开展调查工作,依法废止该地块的承包合同,退耕还草,恢复草原植被,还权于民。同时,纪检监察部门介入,对该地块承包过程中的违法违纪行为进行调查核实,依法追责。进一步加强对环境的监查执法,保护生态环境,坚决杜绝类似事情再次发生。

  三、关于双城市万隆乡增产村草原(500亩左右)被破坏开垦为耕地问题(第十一批471号)

  此件双城区委、区政府正在办理。

  (一)基本情况

  西集镇兴旺村穷棒岗屯附近有5亩个人所属防护林,在没有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被擅自采伐。

  (二)调查核实情况

  经调查,举报基本属实。

  2016年8月1日、8月2日,巴彦县森林公安局深入西集镇兴旺村穷棒岗屯现场进行调查,分别对当事人冯彦及兴旺村村民张喜林、王生等人进行了询问,对案件涉及林地证明及相关材料进行核查。

  经查,西集镇兴旺村穷棒岗四屯村民冯彦个人原有林地面积5亩、林木400株。2016年7月6日赵金祥以三万两千元的价格购买了属于冯彦的5亩林木,并签订了购买协议。7月13日至15日,冯彦、赵金祥在没有办理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开始采伐,共采伐林木381株,合计立木材体积104.7立方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法律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及案件调查情况,此案件涉嫌滥伐林木罪,已于8月2日依法移交巴彦县公安局立案调查。

  调查结果表明,举报人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其反映的“15亩防风林被毁开荒”实际调查结果是“15亩防风林不属实,而是5亩个人防护林被擅自砍伐,不属于毁林开荒问题”。

  (三)下一步计划

  1.县公安局将对犯罪嫌疑人依法进行处理。

  2.县林业局、公安局和各乡镇要加大所属范围森林保护力度,对违法毁林开荒、滥采滥伐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严厉打击。

  四、关于道外区南极国际小区步行街烧烤油烟污染扰民问题(第十一批472号)

  此件道外区委、区政府办理,已办结。

  (一)基本情况

  投诉人反映的道外区南极国际小区步行街烧烤油烟污染扰民的问题。

  (二)调查核实情况

  经调查,举报基本属实。

  2016年8月1日,道外区政府组织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到达现场调查,此处确实存在一处新疆籍烧烤经营者,执法人员对其露天烧烤行为进行清理,并对新疆籍经营者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其立即改正露天烧烤行为,更换无烟环保烧烤设备。如不整改,行政执法局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下一步计划

  下一步道外区政府将督导区行政执法局将对该点位加大巡查管控力度。杜绝露天烧烤现象产生造成环境污染。

  五、关于阿城区舍利乡丰收村王茂屯10多家个人养殖牛场,将牛粪全部堆放入村内大沟里,异味扰民问题(第十一批475号)

  此件阿城区委、区政府正在办理。

  (一)基本情况

  投诉人反应的阿城区舍利街道丰收村王茂屯10家个人养殖将牛粪堆放村内大沟,异味扰民的问题,反映情况基本属实。丰收村五组有付丙兴、张国军、卞士君、杨占文4户养牛户,共计饲养78头肉牛。四组、八组养殖户有:杨广帅、元洪波、张学林、马迁、马龙、怀洪海、万金山、白洋、宋海涛、元振洪、尚春斌、张志刚、张文友、马方等14户养牛,共计饲养165头肉牛。养牛户将粪便直接堆放于牛舍附近道路旁、大沟内。

  (二)调查核实情况

  经调查,举报属实。

  1.这10家养牛户没有办理营业执照,经请示哈尔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农民从事种植业、养殖业不强制要求办理营业执照,完全采取自愿方式。

  2.由于农村基础设施投入不够到位,农村没有垃圾粪便集中处理场所,农民还采取自然养殖方式,垃圾粪便随意处理。

  3.农民的环境保护意识不强,为了图方便而影响了环境和其他农民的生活居住场所,造成很坏影响。

  (三)下一步计划

  1.联系畜牧局派出技术人员对养殖户粪便处理进行了技术指导,要求将粪便运至村外堆积发酵还田进行再利用。

  2.阿城区进一步扩大对养殖户环境保护意识的宣传,加强粪污处理技术的培训。

  3.做出规划,对养殖户的牲畜进行集中饲养、集中管理。

  4.利用阿城区引进的垃圾粪便处理项目对垃圾粪便进行有效处理。该项目下半年即可使用。

  六、关于南京路、道里区故乡一带露天烧烤油烟扰民问题(第十二批477号)

  第一、道里区问题:

  此件道里区委、区政府牵头办理,已办结。

  (一)基本情况

  投诉人反映的顾乡一带露天烧烤油烟扰民问题。经查,顾乡一带在管辖范围内共有3处新疆露天烧烤,其中在顾乡大街有2处,新亭街与安阳路交口有1处,且均使用无烟净化烧烤设备。

  (二)调查核实情况

  经调查,举报基本属实。

  2016年8月1日,道里区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到现场调查。调查结果表明举报人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其反映的顾乡一带有露天烧烤现象。

  此处存在的3处露天烧烤业主均为新疆籍人员。新疆籍露天烧烤为全市清理露天烧烤共性难点,经道里区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耐心引导,新疆烧烤业主表示使用无烟净化烧烤设备或在高空排烟设施下进行作业,减少油烟排放。

  (三)下一步计划

  道里区行政执法局将加大对顾乡一带新疆籍露天烧烤的管控力度,发现未使用无烟净化烧烤设备或无高空排烟设施的露天烧烤立即清理取缔。

  第二、呼兰区问题

  此件呼兰区委、区政府正在办理。

  (一)基本情况

  经区城市管理局直属二中队执法人员到现场进行调查,投诉人反映的关于呼兰区南京路一带露天烧烤油烟扰民的问题属实。

  (二)调查核实情况

  经调查,举报属实。

  经执法人员现场调查取证,南京路一带共有经营露天烧烤摊点8处。分别是:江霆华府小区一期正门前3处;祥瑞府邸小区正门前1处;燕京路农贸市场与南京路交口1处;华远新家园小区正门前1处;悦活里小区正门前2处。以上8处均为流动经营摊点,反复性大、流动性强,其中5处为新疆籍流动商贩经营。

  执法人员当即对以上8处经营业主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采取了书面告知、宣讲政策和批评教育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管理。

  (三)下一步计划

  南京路一带存在的8处露天流动烧烤摊点,经营地点紧邻居民居住小区,占道经营露天烧烤食品行为违反了《哈尔滨市城市居民居住环境保护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五项,在居民居住区禁止有露天烧烤食品行为。下步区城市管理局将根据《哈尔滨市城市居民居住环境保护条例》的相关规定,拟定于8月2日至5日期间对以上8处露天烧烤经营摊点进行集中清理取缔,对其中5处新疆籍露天烧烤流动商贩,本着尊重民族政策和保持稳定的前提下,区城管局将同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巡防和派出所等机构开展联合执法行动进行取缔。

  七、关于川和麻辣烫(南岗区黄河路270号前)向下水道倾倒废水及厨余垃圾异味扰民问题(第十二批485号)

  此件南岗区委、区政府牵头办理,已办结。

  (一)基本情况

  投诉人反映的川和麻辣烫(南岗区黄河路270号前)向下水道倾倒废水及厨余垃圾异味扰民问题。办事处立即责成相关负责人到现场。

  (二)调查核实情况

  经调查,举报基本属实。

  2016年8月1日,南岗区新春办事处城管科工作人员立即到达现场对其反应情况进行调查。经调查,位于川和麻辣烫门前路边石下有一处雨水井篦,附近居民经常往此处倾倒废水因此产生垃圾异味,其反映的川和麻辣烫向下水道倾倒废水的问题确有扰民现象。已责令川和麻辣烫对此处下水道进行清理,并要求其对此问题进行整改,现已清理完毕。

  (三)下一步计划

  南岗区新春街道办事处将继续督促川和麻辣烫禁止其往此处倾倒废水及厨余垃圾,确保此处无厨余垃圾等废弃物,对川和麻辣串门前的雨水篦加强巡查,还市民一个干净整洁的生活环境。

  八、关于南岗区交通街1号、3号绿海宾馆楼上天棚顶上露天唱歌噪声扰民。另外,交通街3号有一面条馆油烟异味扰民问题(第十二批486号)

  此件南岗区委、区政府正在牵头办理。

  (一)基本情况

  投诉人反映的南岗区交通街1号、3号绿海宾馆楼上天棚顶上露天唱歌噪声扰民。另外,交通街3号有一面条馆油烟异味扰民为秋实面馆,位于交通街5号。

  (二)调查核实情况

  经调查,举报基本属实。

  2016年8月1日,执法人员现场调查发现,举报人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南岗区交通街1号、3号绿海宾馆将一侧楼体出租,楼上天棚顶上存在露天唱歌噪声扰民现象,已沟通街道社区进行调节。由于演出没成功,搭建舞台已拆除。交通街5号秋实面馆油烟异味扰民现象存在,无油烟净化器,无高空排放。南岗分局下达《环境监察通知书》责令停止违法行为。企业负责人保证三日内安装完毕。

  (三)下一步计划

  进一步履行环保职责,加大环境执法力度,根据整改情况进一步查处。

  九、关于哈尔滨市南岗区贵新街多家烧烤店烟尘污染、光污染、噪声、垃圾扰民问题(第十二批491号)

  此件南岗区委、区政府正在牵头办理。

  (一)基本情况

  投诉人反映的南岗区贵新街多家烧烤店烟尘污染、光污染、噪声、垃圾扰民问题。

  (二)调查核实情况

  经调查,举报基本属实。

  2016年8月1日,执法人员现场调查发现,举报人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7处烧烤经营场所,位于居民居住区,没有产生烟尘的设施或行为,其产生噪声的设备均为排风机,产生的油烟均通过专用烟道高于所在房屋顶层排放,但未按要求安装、使用油烟净化装置,对周围居民生活环境有一定影响。对此,依法下达了《环境监察通知书》,责令立即整改(安装、使用符合规定标准的油烟净化装置),同时报请市环境监测站对其噪声排放情况进行环境监测,根据监测结果依法处理。

  2016年8月1日,南岗区执法局驻曲线街道办事处执法人员接到指令后,也立即来到贵新街,对贵新街两侧商家露天烧烤行为进行清理,并告知商家,不得从事露天烧烤造成烟尘污染的扰民行为,商家对执法人员的清理表示理解,均已按照执法人员的要求对露天烧烤进行清理。

  (三)下一步计划

  进一步履行环保职责,加大环境执法和巡查、管控力度。发现露天烧烤行为立即清理,避免烟尘污染扰民现象出现。

  十、关于道外区德胜街99号“楠天浴龙湾洗浴”洗浴噪声扰民、锅炉无环保手续问题(第十二批第492号)

  此件道外区委、区政府正在牵头办理。

  (一)基本情况

  举报人反映的道外区德胜街99号“楠天浴龙湾洗浴”洗浴于2016年1月06日取得营业执照,5月份正式营业。该洗浴位于居民楼二楼,有高空排放设施,风机2台,此洗浴锅炉已拆除现购热水洗浴,无环保审批手续。

  (二)调查核实情况

  经调查,举报基本属实

  2016年8月1日,执法人员赴现场实地调查,调查结果表明举报人反映的问题基本属实。目前正在监测中,对企业未办环保审批手续擅自经营问题,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已对该洗浴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要求其立即停业,并予以行政处罚,罚款壹仟元整,现正在执行中。

  (三)下一步计划

  下一步,按照《哈尔滨市城市居民居住环境保护条例》,如超过国家排放标准,立即要求企业整改。

责任编辑:连冬雪

【专题】中央环保督察在哈尔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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