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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查处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第十批环境信访举报事项办理情况通报
2016-08-03 15:23:43 来源:中国哈尔滨政府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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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7月29日,收到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第十批交办的共18件群众信访举报事项后,哈尔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立即组织有关部门查办,并针对存在的环境违法问题依法予以严肃处理,现将办理情况通报如下:

  一、关于一是五常市背荫河镇白旗沟村内4家、蛤蟆塘沟5家砍伐山上树木,非法开采矿石。二是背荫河镇林场1万多平方米耕地和荒山被开采矿石,另有两处背荫河林场山体被开采卖风化砂。三是背荫河东侧约几十亩防护林于2016年春天被五常林业局砍伐变卖问题(第三批391号)

  此件五常市委、市政府正在牵头办理。

  (一)基本情况

  投诉人反映的问题,一是五常市背荫河镇白旗沟内4家、蛤蟆塘沟5家砍伐山上树木、非法开采矿石。二是背荫河镇背荫河林场1万多平方米耕地和荒山被开采矿石,另有两处背荫河林场山体被开采卖风化砂。三是背荫河东侧约几十亩防护林于2016年春天被五常林业局砍伐变卖问题。

  (二)调查核实情况

  第一、关于五常市背荫河镇白旗沟内4家、蛤蟆塘沟5家砍伐山上树木、非法开采矿石问题。

  1、背荫河镇白旗沟4家企业情况

  (1)五常市白旗石材有限公司(五常背荫河白旗风化砂场)。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刘俊,于2015年2月取得《采矿许可证》,于2005年7月,经省林业厅批准,取得《林地使用证》。实际开采情况正在开展现场调查。

  (2)五常市天顺石材有限公司(五常鼎盛鑫采石场)。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吴艳玲,于2013年4月取得《采矿许可证》,于2005年7月,经省林业厅批准,取得《林地使用证》。实际开采情况正在开展现场调查。

  (3)五常市天时石材有限公司。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孙久斌,于2014年7月取得《采矿许可证》,无林地使用手续。实际开采情况正在开展现场调查。

  (4)废弃风化砂场一处,现已多年无人采挖。具体情况正在开展调查核实。

  2、背荫河镇蛤蟆塘沟5家企业情况

  (1)五常市鸿源采石有限公司。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张金平,于2013年8月取得《采矿许可证》,于2014年7月,经省林业厅批准,取得《林地使用证》。实际开采情况正在开展现场调查。

  (2)五常市盛达采石有限公司。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宋连维,于2013年4月取得《采矿许可证》,1987年经省林业厅批准,取得《林地使用证》。实际开采情况正在开展现场调查。

  (3)五常市恒泰采石有限公司。该公司法定代表人郭群,于2015年3月取得《采矿许可证》,于2016年4月,经省林业厅批准,取得《林地使用证》。实际开采情况正在开展现场调查。

  另有两家废弃石场闲置多年,具体情况正在开展调查核实。

  第二、背荫河林场内1万多平方米耕地和荒山被开采,另有两处背荫河林场山体被开采卖风化砂问题。

  1、背荫河林场内1万多平方米耕地和荒山被开采矿石问题。

  该矿址位于兰旗村白旗屯陈家沟,无《采矿许可证》和《林地使用证》,市政府成立由市林业局牵头,国土、公安、安监等部门参加的联合调查组,正在立案调查。

  2、两处背荫河林场山体被开采卖风化砂问题。

  位于兰旗村兰旗屯东山的2个矿坑,无《采矿许可证》和《林地使用证》,市政府成立由市林业局牵头,国土、公安、安监等部门参加的联合调查组,正在立案调查。

  第三、背荫河东侧约几十亩防护林于2016年春天被五常林业局砍伐变卖问题。

  经初步调查,没有发现上述行为。下一步,将进一步深入调查。

  (三)下一步计划

  一是强化领导,成立专项推进组。由市长牵头,分管副市长具体负责,林业局、国土局、公安局、监察局、电业局、安监局、法院、市场监管局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成立专项推进工作组,深入调查,强力推进,确保实效。

  二是加强督导,落靠责任。将对上述反映问题进行任务分解,对每个举报事项落实包保责任,明确办理时效,限期办结。

  三是依法查处,严肃问责。对立案查处中发现的问题,要严肃处理,对相关责任人,启动问责机制。

  二、关于道里群力家园A区阳明滩大桥公路噪声监测达标,举报人称没有居民代表在场,对处理情况不满意问题(第三批392号)

  此件市环保局牵头办理,已办结。

  (一)基本情况

  投诉人反映的哈尔滨市道里区群里家园A区阳明滩大桥公路噪声监测达标,举报人称没有居民代表在场,对处理情况不满意。

  (二)调查核实情况

  经调查,举报基本属实。

  群力家园小区提供的验收监测报告,没有居民代表在场。

  涉及道路交通产生的噪声问题,已转交管部门进行治理。

  三、关于道里区建国北四道街副64号王家小馆老味道私房菜饭店油烟污染扰民问题(第十批393号)

  此件市环保正在办理。

  (一)基本情况

  投诉人反映的王家小馆老味道私房菜位于建国北四道街副64号,主要经营东北菜系、熏酱、凉菜等。

  (二)调查核实情况

  经调查,举报基本属实。

  2016年7月30日下午14时执法人员立即到王家小馆老味道私房菜饭店调查,通过走访调查及现场勘验确认了该单位没有设立专用烟道的违法事实。

  目前,饭店法人了解到自身所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后,态度非常积极,保证立即整改并现场提交了书面整改保证,保证3日内安装油烟专用烟道,执法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第二款对其下达了《哈尔滨市环境保护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要求其于2016年8月2日前进行整改。

  (三)下一步计划

  2016年8月3日执法人员将对王家小馆老味道私房菜整改情况进行验收,如没有按照其保证中承诺进行整改,将按照国家相应法律、法规规定对其进行处理。

  四、关于道里区经纬头道街48号附近有牧羊烧烤等十多家烧烤店油烟扰民;安宁街和安平街交叉有多家新疆烧烤店(营业时间改为从晚上六点以后到十二点左右)油烟污染扰民问题(第十批394号)

  此件道里区委、区政府牵头办理,已办结。

  (一)基本情况

  投诉人反映的经纬头道街48号附近有牧羊烧烤等十多家烧烤店烟油扰民、安宁街和安平街交叉新疆烧烤店油烟扰民问题。经查,经纬头道街48号附近仅有2处烧烤店,且有高空排烟设施;安宁街和安平街新疆烧烤店有高空排烟设施。

  (二)调查核实情况

  经调查,举报不完全属实。

  2016年7月31日,执法人员到现场调查。调查结果表明举报人反映的情况不完全属实,其反映的经纬头道街48号附近有牧羊烧烤等十多家烧烤店、安宁街和安平街交叉新疆烧烤店没有烟尘扰民现象。

  上述点位均有高空排烟设施,且正在使用中。

  (三)下一步计划

  已告知烧烤店经营者必须使用高空排烟设施排烟,不能进行室外露天烧烤。同时,将加大上述点位管控力度,对未使用高空排烟设施和进行露天烧烤的行为,坚决清理取缔。

  五、关于道外区红旗大街到东江桥(太平桥火车站前到江边)的马家沟臭味扰民问题(第十批396号)

  此件市建委牵头办理,已办结。

  (一)基本情况

  投诉人反映的马家沟是哈尔滨市主要城市内河之一,全长约34.7公里,流域面积250平方公里,为自然地理条件形成的暴雨行洪通道。随着城市的发展和人口的增加,沿岸大量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直排河道,严重污染松花江水体;两岸棚户区居民生活垃圾遍地,蚊蝇肆虐,百姓生活苦不堪言;河道淤积阻塞,内涝问题严重,各届政府高度重视何家沟环境整治,但受资金困扰,始终未能取得明显效果。

  哈尔滨市的马家沟综合整治工作主要包括三个阶段:一是1996年至2004年的城区段综合整治,重点实施硬质河道17.6公里,截污管线40公里,以及沿岸造园、景观绿化等工程,实现了污水密闭收集入管,提高了河道行洪排涝能力;二是2010年至2012年,按照国家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哈尔滨市政府于2010年成立市长亲自挂帅,分管副市长为副总指挥,市直20余个委办局和沿线5个区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三沟综合治理指挥部,按照“统一规划、统一组织、远近结合、分步实施、先行治污、再造形象、完善环境、推进产业”的工作原则,实施三年综合整治攻坚战,累计征收集体土地81万平方米,拆迁房屋3万平方米;敷设截污管线34公里,结束马家沟污水直排松花江的历史;建设生态河道16公里,形成协调自然的生态河道景观;新建沿河慢道22公里,跨河桥梁5座,形成沿河贯通的路网桥梁体系种植乔灌木近18万株,新增城市绿地60万平方米,有效改善了城市空气环境质量。三是2015年以来实施的主城区段提档升级改造工程,新建清水管线6公里,沿河慢道5公里,栈桥1.5公里,跨河桥2座,广场2.7万平方米,亲水平台5400平方米,城市绿地6.6万平方米,目前正在继续推进宣化街至红旗大街、一匡街至文道桥等段提档升级改造,计划新建慢道及甬道15.6公里,广场及节点3.8万平方米,亲水平台1950平方米,改造城市绿地16.3万平方米。

  (二)调查核实情况

  经调查,举报不完全属实。

  目前,马家沟景观用水总量9.5万吨/日,其中:原有磨盘山净水厂反冲洗水3.5万吨/日(今年朝阳净水厂调试完成后,将由等量污水处理达标水进行替代);去年新增倒提松花江水6万吨/日。结合哈尔滨市已进入主汛期,以及下游正在实施提档升级建设的实际,自7月中旬开始暂停景观水体注入,待8月下旬河道内工程基本完成,且汛期过后,重新启动正常景观用水。由于红旗大街至东江桥段属于松花江回流段,随着松花江水位持续上涨,江水回流至以上河段无法及时排出,在上游景观水暂停补给的情况下,回流至河道的江水在夏季持续高温阶段,易产生水体变质。为此,我们将进一步加快提档升级段河道内工程速度,尽早恢复景观水注入,并会同省水利部门研究通过在入江口新建闸坝等水利设施,彻底解决回流江水长期聚集回流段河道问题。

  (三)下一步计划

  将进一步强化内河管理,严格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的有关意见,切实保护好内河水域环境。

  六、关于道里区埃德蒙顿路附近何家沟水体污染严重问题(第十批399号)

  此件市建委牵头办理,已办结。

  (一)基本情况

  投诉人反映何家沟是哈尔滨市主要城市内河之一,全长约32公里,流域面积125平方公里,为自然地理条件形成的暴雨行洪通道。随着城市的发展和人口的增加,沿岸大量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通过126个排污口直排河道,每天约25万吨污水由此汇入松花江,严重污染松花江水体;两岸棚户区居民生活垃圾遍地,蚊蝇肆虐,百姓生活苦不堪言;河道淤积阻塞,内涝问题严重,历届政府高度重视何家沟环境整治,但受资金困扰,始终未能取得明显效果。为彻底解决城市内河环境“脏、乱、差”问题,按照国家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哈尔滨市政府于2010年成立市长亲自挂帅,分管副市长为副总指挥,市直20余个委办局和沿线5个区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三沟综合治理指挥部,按照“统一规划、统一组织、远近结合、分步实施、先行治污、再造形象、完善环境、推进产业”的工作原则,实施三年综合整治攻坚战,使何家沟环境得到了有效治理。

  (二)调查核实情况

  经调查,举报不完全属实。

  何家沟改造累计征收集体土地174万平方米,拆迁房屋11万平方米;新建15万吨污水处理厂2座,敷设截污管线65公里,结束何家沟污水直排松花江的历史;建设生态河道32公里,景观溢流坎35道道,形成协调自然的生态河道景观;新建沿河慢道40公里,跨河桥梁32座,形成沿河贯通的路网桥梁体系;辟建休闲广场6万平方米,拓展沿岸居民文化活动空间;种植乔灌木近20万株,新增城市绿地140万平方米,有效改善了城市空气环境质量。通过持续实施综合整治工程建设,沿岸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并荣获“2013年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称号。

  为解决何家沟上游无天然补给水源,难以形成水域景观效果等问题,哈尔滨市政府采取倒提松花江水与利用污水处理后达标水相结合的方式落实景观水源,形成5.5万吨/天的景观用水补给能力,其中:由东沟注入倒提松花江水2万吨/天、由西沟平房污水处理厂下游注入处理达标水3.5万吨/日。由于哈尔滨市已进入主汛期,为优先保障河道行洪排涝功能,自7月中旬开始降低东沟倒提松花江水补给量,造成埃德蒙顿路等下游段水体构成发生变化,使个别居民产生误解,但水体质量符合景观用水标准。近期,我们已协调辖区街道办事处帮助做好向周边居民的解释说明工作,待汛期过后,继续按原景观水量供水。

  (三)下一步计划

  将进一步强化内河管理,严格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的有关意见,切实保护好内河水域环境。

  七、关于南岗区马端头道街大自然家园小区10号楼,百盛钣金喷、小涛钣金喷漆、驰航钣金喷漆等多家汽车修配厂喷漆异味扰民问题(第十批400号)

  此件南岗区委、区政府正在办理。

  (一)基本情况

  投诉人反映的南岗区马端头道街大自然家园小区10号楼共有小涛专业钣金喷漆、百盛钣金喷漆、鑫永鑫汽车养护行、驰航汽车配件商店、平准汽配、喜子天成汽车养护行德龙汽车维修换油中心等7家单位违法经营,小涛专业钣金喷漆、百盛钣金喷漆等2家涉嫌喷漆异味扰民。

  (二)调查核实情况

  经调查,举报基本属实。

  2016年7月30日,执法人员进行查处。调查结果表明举报人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大部分企业无工商照或超范围经营,无环保手续(根据《哈尔滨市城市居民居住环境保护条例》属禁办项目),已下达了《环境监察通知书》责令停止生产经营。约谈相关企业负责人8月1日说明情况。待核实情况后实施行政处罚。

  (三)下一步计划

  将进一步履行职责,加大执法力度。

  八、关于南岗区花园街280号李家小馆、知音酒楼油烟污染扰民问题(第十批401号)

  此件市环保局正在办理。

  (一)基本情况

  投诉人反映的南岗区南岗区花园街280李家小馆、知音酒楼油烟污染扰民问题。

  (二)调查核实情况

  经调查,举报不完全属实。

  2016年7月30日,执法人员进行现场检查。调查结果表明举报人反映的情况不完全属实。李家小馆正在装修,有油烟高空排放设施,已安装油烟净化器。知音酒楼有油烟高空排放设施,已安装油烟净化器。

  (三)下一步计划

  将进一步履行职责,加大监察力度。

  九、关于道里区安松街23号安松浴池小锅炉烟尘污染扰民问题(第十批403号)

  此件市环保局正在办理。

  (一)基本情况

  投诉人反映安松浴池位于道里区安松街副31号,经营中使用一台一吨型煤锅炉供热。

  (二)调查核实情况

  经调查,举报基本属实。

  执法人员现场检查,调查结果表明举报人反映的情况属实。经营中排放的废气、灰尘等存在影响周边居民居住生活环境,存在扰民问题。曾于2015年对其下达过限期治理文件,该单位逾期未改又于2015年7月31日对其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款伍仟元整,该单位拒不缴纳罚款,已将该案件送道里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16年6月1日下达了《关于我市高污染燃料禁区10蒸吨及以下高污染燃料锅炉使用单位改用清洁能源或并入集中供热热网的通知》哈环发[2016]7号,该单位在附件单位名单中列道里区第14位,通知要求,其燃煤锅炉实施限期整改,限2016年8月31日前使用清洁能源或并入集中供热热网。

  (三)下一步计划

  待限改到期,该单位若未整改,将依法查处。

  十、关于道里区经纬十二道街50号附近佳和洗浴,烟尘污染扰民问题(第十批404号)

  此件市环保局正在办理。

  (一)基本情况

  投诉人反映的佳和浴池位于道里区经纬十二道街44号,经营中使用1台2吨型煤锅炉供热。

  (二)调查核实情况

  经调查,举报基本属实。

  执法人员现场检查,调查结果表明举报人反映的情况属实。经营中排放的废气、灰尘等存在影响周边居民居住生活环境,存在扰民问题。已于2016年6月1日下达了《关于我市高污染燃料禁区10蒸吨及以下高污染燃料锅炉使用单位改用清洁能源或并入集中供热热网的通知》哈环发[2016]7号,该单位在附件单位名单中列道里区第15位,通知要求,其燃煤锅炉实施限期整改,限2016年8月31日前使用清洁能源或并入集中供热热网。

  (三)下一步计划

  待限改到期,该单位若未整改,将依法进一步查处。

  十一、关于道里区群力景西路第七大道(汇龙湾公馆)附近玫瑰湾垃圾转运站气味扰民问题(第十批405号)

  此件道里区委、区政府牵头办理,已办结。

  (一)基本情况

  投诉人反映的群力第七大道(汇龙湾公馆)附近玫瑰湾垃圾转运站位于群力新区030玫瑰湾一期地块内,由市规划部门审批建设。2012年10月,区城管局依据市相关规定对此垃圾转运间进行了交接验收。该垃圾转运站属物业自管,管理者为哈尔滨国弘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该垃圾转运站并未采用专业队伍拉运、管理,部分垃圾外溢,垃圾不能做到日产日清,垃圾长时间堆放产生恶臭气味。

  (二)调查核实情况

  经调查,举报基本属实。

  2016年7月31日,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了踏查。调查结果表明举报人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其反映的群力第七大道(汇龙湾公馆)附近玫瑰湾垃圾转运站有垃圾清理不及时,产生气味扰民的现象。

  针对此问题,7月31日工作人员对该垃圾转运站存在问题进行了现场督办,并下达了约谈通知书及限期改正通知书。7月31日下午已将此垃圾转运站垃圾清理完毕,并进行了水刷除臭。

  (三)下一步计划

  若此垃圾转运站还存在垃圾清运不及时、产生气味扰民或再接到类似的投诉案件,将按照市相关规定,暂停国弘物业对此垃圾转运站的管理使用权。

  十二、关于道里区丽江路876号远大明珠一期9号楼附近地铁昼夜施工噪音扰民问题(第十批406号)

  此件道里区委、区政府和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分别牵头办理,已办结。

  (一)基本情况

  投诉人反映的道里区丽江路876号远大明珠一期9号楼附近存在地铁昼夜施工噪音,发生在地铁3号线二期工程工农大街站至线路终点竖井施工工地。该工程由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与哈尔滨市政府采取BOT方式进行建设。群众反应噪声的工地为13标段,由中交一公局负责施工。

  (二)调查核实情况

  经调查,举报基本属实。

  具体情况为:

  1、哈尔滨市地铁3号线二期工程为确保防汛期间用电机具和工地周边道路用电指向标识运转处于可控状态,将发电机昼夜发电,虽然已采用静音发电机并搭建隔音降噪棚,但在夜间发电仍产生噪音影响周边居民夜间休息。

  2、夜间10时前有时采用装载机倒运材料,车辆发动机和鸣笛产生噪音或影响周边居民夜间休息。

  (三)下一步计划

  1、进一步完善发电机隔音降噪棚,保证每天早7时至晚21时发电机噪音控制在70分贝以下。

  2、每晚21时后,停止现场全部施工作业,保证周边居民正常休息。

  3、加强全线巡查,防止再发生此类问题。

  十三、关于道里区群力第二大道与兴江路交口处,新疆人私自占道露天烧烤,油烟污染扰民;兴江路“麻辣小龙虾”饭店,油烟低空排放污染扰民问题(第十批407号)

  此件道里区委、区政府牵头办理。

  (二)基本情况

  投诉人反映的群力第二大道与兴江路交口处新疆人占道露天烧烤,油烟污染扰民;兴江路“麻辣小龙虾”饭店油烟低空排放污染扰民问题。经查,群力第二大道与兴江路交口确有新疆人占道露天烧烤;兴江路“麻辣小龙虾”饭店为犇犇麻辣小龙虾店,位于道里区群力新区“群力新城”C49-2号商服整栋、C49-3号二层商服,餐饮油烟低空排放。

  (二)调查核实情况

  经调查,举报属实。

  2016年7月31日,执法人员到现场调查,调查结果表明举报人反映的情况属实,其反映的道里区群力第二大道与兴江路交口处,新疆人私自占道露天烧烤,油烟污染扰民,兴江路“麻辣小龙虾”饭店,油烟低空排放污染扰民问题有露天烧烤及低空排放污染扰民现象。

  执法人员已向群力第二大道与兴江路交口新疆人露天烧烤当事人讲明相关法律法规,责令当事人立即整改。

  检查中发现该饭店产生的餐饮油烟属无配套设立专用烟道低空排放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八条之规定,对其下达《哈尔滨市环境保护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要求其于2016年8月5日前改正违法行为。

  (三)下一步计划

  继续到群力第二大道与兴江路交口现场巡查,若再次发现露天烧烤行为,立即清理取缔。

  8月5日到兴江路“麻辣小龙虾”饭店检查,如该饭店逾期不改,将对其下达行政处罚。

  十四、关于阿城区红星镇振兴村南侧500m处几家采石场粉尘污染、造成周围林地树木死亡问题(第十批408号)

  此件阿城区委、区政府办理,已办结。

  (一)基本情况

  投诉人反映的阿城区红星乡振兴村南侧500m处几家采石场粉尘污染、造成周围林地树木死亡问题。红星镇振兴村共有六家采石场,分别为红星乡振兴村第二采石场和红星乡振兴村第三采石场、旺旺采石场、红星乡振兴村第四采石场、红星乡振兴村第五采石场、红星乡振兴村第六采石场。

  (二)调查核实情况

  经调查,举报不属实。

  阿城区红星乡振兴村附近六家采石场中,具备生产条件的两家,分别为振兴村第二采石场和红星乡振兴村第三采石场。2016年7月30日,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未发现违法排污现象。其他四家中,旺旺采石场生产设备已全部拆除;红星乡振兴村第四采石场、红星乡振兴村第五采石场、红星乡振兴村第六采石场均处于长期停产状态,传送带、电机、电力设备已拆除,无生产迹象,暂时不具备生产能力。

  2016年7月31日,阿城区林业局工作人员对具备生产条件的红星乡振兴村第二采石场和红星乡振兴村第三采石场周边进行观测,两家采石厂南侧未发现林木死亡现象,北侧500亩范围内有死亡树木二十余株,死亡树木距离砬面约5米,不存在粉尘污染导致树木死亡问题。

  (三)下一步计划

  将加强企业监管,切实履行监管职责,确保群众环境权益。

  十五、关于道里区建国南头道街副72号一家物流公司包装气枪噪声扰民问题(第十批413号)

  此件道里区委、区政府牵头办理,已办结。

  (三)基本情况

  投诉人反映的建国南头道街副72号一家物流公司包装气枪噪声扰民问题。

  (二)调查核实情况

  经调查,举报不完全属实。

  2016年7月31日,执法人员到现场进行调查,未发现使用气枪包装行为。调查结果表明举报人反映的情况不完全属实,其反映的建国南头道街副72号一家物流公司包装气枪噪声扰民问题没有包装气枪噪声扰民现象。

  执法人员已约谈该企业负责人,并讲明相关法律法规,避免噪音扰民现象的发生。

  (三)下一步计划

  将加大对该区域的巡视管控力度,如发现违章问题,立即予以制止。

  十六、关于香坊区文政街325号文政雅居后身,铁道线上,若干煤堆无苫盖,粉尘扰民。铁路部门把场地租给多个废品收购站,粉碎收购的塑料箱时机器噪声扰民问题(第十批418号)

  此件市环保局正在牵头办理。

  (一)基本情况

  投诉人反映的香坊区文政街325号文政雅居后身,铁道线上若干煤堆无苫盖,粉尘扰民。铁路部门把场地租给多个废品收购站,粉碎购买的塑料箱时机器产生噪音扰民问题。

  (二)调查核实情况。

  经调查,举报不完全属实。

  2016年7月31日,执法人员进行调查处理,调查结果表明举报人反映的情况不完全属实。2016年7月26日,执法人员进行查处,责令3日内对煤堆采取遮盖等防尘措施,香坊区文政街325号文政雅居后身铁道线上煤堆现已苫盖。

  因为涉及到多部门联合处理整治,目前其他部门正在组织整治方案,8月1日将会上报处理结果。

  (三)下一步计划

  将进一步履行职责,加大执法力度。

  十七、关于道里区安松街副31号安松浴池烟尘污染、噪声扰民,该浴池锅炉为有关部门命令要求取缔锅炉(取缔时限2015年8月30日)。举报人称多次反映未果,锅炉至今没有取缔问题(第十批423号)

  此件市环保局正在牵头办理。

  (一)基本情况

  投诉人反映的道里区安松街副31号安松浴池烟尘污染、噪音扰民,该浴池锅炉位于道里区安松街副31号,经营中使用一台一吨型煤锅炉供热。

  (二)调查核实情况

  经调查,举报基本属实。

  2016年7月31日,执法人员现场检查,调查结果表明举报人反映的情况属实。其反映的道里区安松街副31号安松浴池烟尘污染、噪音扰民,该浴池锅炉为有关部门明令要求取缔锅炉(取缔时限2015年8月30日,至今没有取缔)问题有烟尘污染、噪音扰民现象。

  曾于2015年对其下达过限期治理文件,该企业逾期未改, 2015年7月31日对其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款伍仟元整,该企业拒不缴纳罚款。现已将该案件送道里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016年6月1日下达了《关于我市高污染燃料禁区10蒸吨及以下高污染燃料锅炉使用单位改用清洁能源或并入集中供热热网的通知》哈环发[2016]7号文件,该企业在附件单位名单中列道里区第14位,通知要求:其燃煤锅炉实施限期整改,限2016年8月31日前使用清洁能源或并入集中供热热网。

  (三)下一步计划

  如该企业在8月31日限改到期后仍未整改,将依法进一步查处。

  十八、关于哈尔滨道里区通达街、建国街、南岗区宣化街等区域有部分汽车配件店、修车行占道修车,机油满道扰民;“车之家”洗车行污水横流,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举报人要求取缔该车行问题(第十批424号)

  此件道里区委、区政府和南岗区委、区政府牵头办理,已办结。

  第一、关于通达街、建国街等区域有部分汽车配件店、修车行占道修车,机油满道扰民,“车之家”洗车行污水横流,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问题。

  此件道里区委、区政府牵头办理,已办结。

  (一)基本情况

  投诉人反映的通达街、建国街等区域有部分汽车配件店、修车行占道修车,机油满道扰民,“车之家”洗车行污水横流,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举报人要求取缔该车行问题。

  (二)调查核实情况

  经调查,举报不完全属实。

  2016年7月31日,执法人员到现场调查。调查结果表明举报人反映的情况不完全属实,其反映的通达街、建国街等区域有部分汽车配件店、修车行占道修车,机油满道扰民问题不存在,“车之家”洗车行污水横流,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问题不存在。

  (三)下一步计划

  将加大对该区域的巡视管控力度,如发现违章问题,及时予以清理。

  第二、关于南岗区宣化街等区域有部分汽车配件商店、修车行占道修车,机油满道扰民问题。

  此件,南岗区委、区政府牵头办理,已办结。

  (一)基本情况

  投诉人反映的南岗区宣化街等区域有部分汽车配件商店、修车行占道修车,机油满道扰民问题。

  (二)调查核实情况

  经调查,举报基本属实。

  2016年7月30日,执法人员到对宣化街沿街汽配商家及汽修厂进行调查走访,经现场检查发现,宣化街沿街汽配商家存在配件临时占道行为,执法人员已责令其进行清理,对于沿街汽修厂,都有专门的维修车间,有时会存在汽车维修车间内有汽车正在修理,后续车辆在等待进入维修车间时,汽修工人会在路边对问题汽车进行检查的情况出现,执法人员告知宣化街沿线汽修厂,不得在路边占道修车,并对占道修车行为进行清理。

  (三)下一步计划

  执法人员将加大对该区域的巡查管控力度,发现占道修车行为立即清理,避免占道修车扰民现象出现。

责任编辑:连冬雪

【专题】中央环保督察在哈尔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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