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7月23日,收到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第四批交办的共24件群众信访举报事项后,哈尔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立即组织有关部门查办,并针对存在的环境违法问题依法予以严肃处理,现将办理情况通报如下:
一、关于松北区乐业镇将军村450亩草原被侵占建设度假村,破坏当地生态环境问题(第四批130号)
此件松北区委、区政府正在牵头办理。
(一)基本情况
投诉人反映,松北区乐业镇将军村450亩草原被侵占建设度假村,破坏当地生态环境。
(二)调查核实情况
经调查,此件反映的问题基本属实。
2006年,乐业镇将军村将该草原承包给村民林忠雪经营使用,用途为放牧。之后不久,林忠雪将该地块转包给刘广仁,刘广仁从转包之日起一直经营使用该草原,期间曾以管护草原的名义,小规模建设了一些建筑。2015年,刘广仁在未经村委会允许、未取得任何建设审批手续的情况下,开始建设度假村,群众陆续举报,反映该草原被非法侵占建设度假村等问题。2015年8月12日,将军村村民委员会将刘广仁诉诸法院,起诉承包人刘广仁非法占用承包合同面积外的草原,松北区法院予以立案。目前法院正在调查取证,已告知双方当事人于2016年9月1日正式开庭审理。接到群众举报后,松北区农林畜牧兽医局、区行政执法局及乐业镇政府曾经到现场进行过处理,松北区行政执法局当场明确告知停止非法建设,等待处理。
(三)下一步计划
1.区政府将根据调查情况,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组织区农林、国土、行政执法、乐业镇等相关部门对非法侵占草原建设度假村,破坏当地生态环境的问题依法予以取缔。
2.鉴于该案件区法院已正式立案处理,待法院判决下达后,依法执行。
二、关于河柏世纪花园近17000平方米花卉林木即将被拆除,建设地下人防工程及地下车库,严重破坏生态问题(第四批135号)
此件道里区委、区政府牵头办理,已办结。
(一)基本情况
投诉人反映的“道里区河柏小区附近的河柏世纪花园近17000平方米花卉林木即将被拆除,建设地下人防工程及地下车库,严重破坏生态”问题。据了解,2015年春季,哈尔滨圣明科技有限公司到市物业供热集团道里一公司河柏分公司申请河柏世纪花园改造建设地下停车场,河柏物业管理分公司要求圣明科技有限公司出示有关审批文件,同时张贴公示板并对小区居民展开民调,在民调过程中小区居民不同意此改造工程。为此,河柏物业管理分公司拒绝了圣明科技有限公司改造建设地下车库的请求,目前该工程全面停工搁置。
(二)调查核实情况
经调查,举报基本属实。
2016年7月22日,道里区政府组织区人防办工作人员到河柏世纪花园实地勘察,并与河柏物业管理分公司对接了解情况。调查结果表明,举报人反映的河柏世纪花园预计建设地下车库问题,情况基本属实,但并未施工。经与哈尔滨市人防办沟通,从未对该项目进行过审批,不属于人防工程。
三、关于哈尔滨发电厂(南岗文林街88号)冬天烟粉尘污染,噪声扰民(水车噪声)。楼下还有一家饭店烧烤,油烟污染扰民问题(第四批136号)
第一、哈尔滨发电厂(南岗文林街88号)冬天烟粉尘污染,噪声扰民(水车噪声)
此件市环境监察支队牵头办理,已基本办结。
(一)基本情况
中国华电集团哈尔滨发电有限公司,2015年一季度由于大气污染物全部超排,受到环保部门处罚。
(二)调查核实情况
经调查,粉尘问题不属实,噪声问题(水车噪声)正在调查中。
针对粉尘问题,哈发公司2015年冬季供暖结束后,于2015年4月21日机组全停,对3台220t/h电站锅炉及2台64 MW供热锅炉,实施环保改造。从2015年5月20日,土建施工开始,到2015年9月30日,同步完成1-5#炉脱硫改造、1-3#炉脱硝(LNB+SNCR)及1-5#炉电除尘器提效改造。2015年10月17日正式点炉,今年监测一直达标。
关于水车噪声是浩源中水公司租用哈发公司场地(在哈发公司厂界外),利用哈发余热蒸汽加热水,对外出售,与哈发没有任何关系。监察人员正在协调哈发与该单位解除合同事宜。南岗交警大队将在夜间加强对该路段的巡逻管理力度,对加水车的乱鸣笛等违法行为进行规范和管理。
(三)下一步计划
深入调查,进行现场详勘,取笔录,如存在违法行为将依法处罚、责令立即整改。
第二、关于哈尔滨发电厂(南岗文林街88号)楼下有一家饭店烧烤,油烟污染扰民问题。
此件市环保局南岗分局正在牵头办理。
(一)基本情况
投诉人反映的是南岗区文林街烤时代碳烤海鲜工坊餐饮油烟无专业烟道,直排扰民。
(二)调查核实情况
经调查,举报属实。
2016年5月9日南岗分局已对“烤时代碳烤海鲜工坊”进行环境监察并约谈企业负责人,7月20日该企业代表刘晓影到我局接受调查询问,该企业已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承认只安装了油烟净化器但没有高空排放。南岗分局对其下达环境监察通知书,要求其在2016年8月5日前完成办理环保手续、整改排烟设施。7月22日,南岗分局环境监察人员再次督办该企业整改。
(三)下一步计划
南岗分局将继续加强对该单位环境监管,督办限期整改。同时,上报区政府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联合整治,彻底解决油烟污染扰民问题。
四、关于香坊区农林五道街名仕小区附近的颐和堂浴池锅炉烟囱向小区院内排黑烟,浴池食堂向院内排放油烟,影响居民正常生活信访案件问题(第四批137号)
此件市环保局香坊分局正在牵头办理。
(一)基本情况
投诉人反映的香坊区农林五道街名仕小区浴池叫“哈尔滨市香坊区润禾堂汗蒸沐浴馆”,该浴池于2016年4月25日注册登记,2016年6月29日正式营业。有工商营业执照(注册号:2301100601176646(1-1))。
(二)调查处理情况
经调查,举报情况不完全属实。
2016年7月24日香坊环保分局工作人员到达现场进行调查处理。调查发现,“哈尔滨市香坊区润禾堂汗蒸沐浴馆”安装一台0.35吨生物质燃料锅炉,该锅炉已按2016年7月6日香坊环保分局下达的限期要求停止使用,锅炉炉体无温度。调查结果表明举报人反映的情况不属实,其反映的锅炉没有排放黑烟现象;该浴池食堂未竖立高空排气筒,已安装油烟净化装置。调查结果表明举报人反映的情况属实,其反映的食堂有排放油烟现象。
(三)下一步计划
下一步,针对居民反映的污染问题,香坊分局已对浴池提出以下整改要求:1.锅炉在无法拆除情况下,将进水、出水管全部拆除;2.浴池食堂停止营业,安装高空排气筒;3、对其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五、关于道里区群力新区皇家花园小区、金中环商业广场附近,蜀九香、千里马、海鲜部落、八蜀香鸭等饭店油烟、噪声扰民问题(第4批138号)
此件市环保局道里分局正在牵头办理。
(一)基本情况
位于道里区群力第五大道金中环商业街共有八家餐饮服务业,分别为上合屋日式料理、哈尔滨市道里区思考部落烧烤群力店、哈尔滨市道里区悦澜水汇浴池、哈尔滨记忆一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八府香鸭)、哈尔滨市道里区蜀九香火锅酒楼、哈尔滨市道里区辛氏火炉烤肉店、哈尔滨市道里区千里马百合料理群力店、潮辣餐厅。
(二)调查核实情况
经调查,举报不完全属实。
2016年5月26日,道里分局组织两名执法人员进行现场检查。其中,哈尔滨市道里区蜀九香火锅酒楼已经办理环保审批手续,正在申请验收中;其他6家单位按照要求,已对其排风机噪声及餐饮油烟进行第三方监测,监测结果风机噪声及餐饮油烟均已达标排放,现该6家单位均提出办理环保审批手续申请,分局正在受理中,其中哈尔滨市道里区思烤部落烧烤群力店,因有一台燃煤锅炉不符合环保审批要求,已对其下达《哈尔滨市保护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要求于2016年8月1日前拆除燃煤锅炉,再补办环保审批手续。
六、关于道外区红河六街区601栋院内烧烤油烟污染问题(第四批140号)
此件道外区委、区政府正在牵头办理。
(一)基本情况
投诉人反映的道外区红河六街区601栋院内烧烤油烟污染问题,商家店名为伊通特色烧鸽子,该商家在小区院内贴近楼体安装有高空排烟设施,该排烟设施产生噪音扰民。
(二)调查核实情况
经调查,举报属实。
2016年7月25日,道外区政府组织区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现场调查,产生噪音的商家为伊通特色烧鸽子,该商家在小区院内贴近楼体安装有高空排烟设施,产生噪音。
调查结果表明举报人反映的情况属实,其反映的道外区红河六街区601栋院内有烧烤油烟污染现象。
对于该问题,执法人员已责令商家立即停止室外烧烤行为,并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对于该商家安装的高空排烟设施,位于小区内部,属环保部门行政处罚范围。
(三)下一步计划
加强该小区烧烤商家的监管工作,杜绝违规营业问题。
七、关于双城区永胜乡永强村西侧暖气片厂烟尘污染问题(第四批144号)
此件双城区委、区政府正在牵头办理。
(一)基本情况
投诉人反映的双城区永胜乡永强村西侧暖气片厂烟尘污染问题,早在2016年5月20日上午,双城区环境保护局组织环境监察执法人员到永胜乡永强村进行现场调查,永强村西侧有一处新建厂房,该厂实际名称为《黑龙江省润盟科技开发有限公司》,2014年建厂,2015年5月投入生产使用。该厂主要研发生产离心排水铸铁管。暖气片直接进购成品,采用静电喷涂方式封闭涂装。
(二)调查核实情况
经调查,举报基本属实。
检查中发现,该公司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擅自建设投入生产使用;未发现有生产废水排放厂外沟渠里;厂房里有一台燃炭炉,在生产中排气口产生粉尘。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19条、第61条之规定。2016年5月27日双城区环保局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该企业立即停止生产。罚款人民币壹万元,罚款已缴纳。
但信访人反映,该厂还有不定时生产迹象。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双城区环保局对该厂自处罚决定之日起,3个月后,依法向双城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停止生产、使用)。
(三)下一步计划
双城区环保局在申请人民法院对该企业强制执行停产停业时限未到之前,按照网格化管理要求,委派专人负责,不允许出现继续建设和生产现象。并继续加强对辖区的环境监管,及时处理信访问题,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八、关于康安路恒祥城小区16-5号“饺满天下”饺子馆无油烟低空排放扰民问题(第四批145号)
此件市环保局道里分局正在牵头办理。
(一)基本情况
投诉人反映的康安路恒祥城小区16-5号“饺满天下”饺子馆位于康安路恒祥城小区19号楼1楼门市,主要经营水饺、熏酱、凉菜。
(二)调查核实情况
经调查,举报基本属实。
2016年3月道里区环保分局曾接到相关投诉并派两名执法人员到达现场进行查处。调查结果表明举报人反映的情况属实,检查中发现该单位无环境影响评价手续,未经验收擅自投入使用,并且在经营过程中未安装油水分离和油烟净化装置。道里分局立即要求其整改并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二十三条以及二十八条,对其下达了行政处罚一万元,并责令其停止生产或使用,该单位之后安装了油水分离器,因其在经营过程中排放的为煮饺子产生的水蒸气,未安装油烟净化装置。该单位一直未履行道里分局对其发出的停止生产或使用的行政命令,并对道里分局做出的行政处罚(罚款壹万元整)表示不服,已向省环保厅提起行政复议。
(三)下一步计划
复议期结束后,道里分局将继续跟踪执行该案件。
九、道外区好民居附近在建哈佳、哈牡高铁。举报人担心存在电磁辐射、噪声污染、振动污染问题。举报人希望该问题得到解决。(第四批146号)
此件市铁建办正在办理。
(一)基本情况
铁路是承载经济发展的重点基础设施及惠及百姓的重大民生工程,按照国家铁路总公司计划安排及省、市部署要求,今年计划启动新建铁路(景阳街至南直路段)工程建设,目前正在进行该段征收的前期摸底调查工作。在摸底过程中,项目征收范围以外的道外区滨江凤凰城(G2栋)、南坎小区部分群众多次集体到区、上市及进京上访,提出因铁路建设导致噪音、振动、电磁辐射造成污染,无法继续居住,要求一并纳入征收范围统一征收。
针对群众上访问题,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多次召开多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群众稳控和答复工作,相关各职能部门及铁路建设、设计单位按照职能分工答复上访群众诉求,共同做好群众工作。相关部门单位依据国家环保部《关于新建铁路哈尔滨至佳木斯铁路项目变更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环审〔2013〕243号),严格执行信访工作纪律和程序要求,累计接待上访群众逾3000人次并向上访群众代表正式送达答复意见书。
(二)调查处理情况
1、关于上访群众提出的电磁辐射、噪声污染、振动污染等问题。哈佳客专公司、铁三院、市环保局已作出明确答复,哈佳哈牡铁路景阳街至南直路段不是新建铁路项目,属于利用既有滨江线改建,设计速度维持原既有线标准,轨道采用无缝线路,比现有的普通轨道振动要明显降低,且该段铁路只运营高铁列车,不运营货车,振动和噪声都有大幅度下降,环境只能比现在趋好。另外,由于铁路运营产生的噪声、电磁、振动对人体的危害30米内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标准,30米外由铁路运营产生的噪声、电磁、振动危害,只能更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标准,对人体没有危害。
2、关于征收界面划定标准依据问题。市环保局已作出明确答复,依据国家环保部《关于新建铁路哈尔滨至佳木斯铁路项目变更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环审〔2013〕243号)中“(二)…对工程运营期沿线振动超标敏感点、外轨中心线30米内居民住宅等噪声敏感目标优先采取搬迁或功能置换措施。”将严格执行30米环保线标准,推进落实征收工作。
(三)下一步计划
高铁建成后,依据国家环保部《关于新建铁路哈尔滨至佳木斯铁路项目变更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环审〔2013〕243号)中的规定,要通过国家级验收,包括对高铁的振动、辐射计噪声的检测,如高于国家控制标准则不能通过国家验收,继续由建设单位采取有效措施整改,直至达到国家标准。还要根据相关规定,对实际的环境影响进行实测和调查,如果实测不能达到相应环境功能区标准要求,将进一步采取综合措施,确保居民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十、香坊区幸福镇洪升村,周围有蓝星集团、热电厂(内设日本淘汰垃圾炉)、煤气公司、中国石油公司大炼油、化二、化六农药厂等企业严重污染空气,影响居民生活。(第四批148号)
第一、关于香坊区幸福镇红升村热电厂(内设日本淘汰垃圾炉)、煤气公司严重污染空气的信访案件问题。
此件市环保局香坊分局办理,已基本办结。
(一)基本情况
投诉人反映的香坊区幸福镇红升村幸福镇红升村热电厂院内垃圾焚烧炉属于“黑龙江新世纪能源有限公司”,该企业占地面积为5050平方米,从事垃圾焚烧发电生产。日处理垃圾200吨,年发电量1800万千瓦时。有环保审批手续,已验收。
该企业现使用一台19.2吨循环流化床垃圾焚烧炉,有除尘设施(型号JSS-0369),烟筒高度60米。该企业在生产过程中采取以下环境保护设措施:1.在焚烧炉排气出口配套安装了布袋除尘器和湿式烟气洗涤塔,对所排废气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进行处理;2.在废气排气系统采用了脱硫、脱销处理技术,通过加入石灰水去除烟气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物;3.采取控制炉内温度(炉膛内850—950℃)并加入活性炭去除二恶英;4.垃圾储藏间和垃圾转运间采用全封闭负压方式运行,对垃圾在储藏和转运期间可能产生的异味采用活性炭吸附和加氧进入炉膛燃烧进行处理;5.将垃圾产生的渗滤液加入炉内焚烧,生活污水排入城市管网,由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
该单位在2013年、2014年、2015年均委托哈尔滨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及第三方检测公司对垃圾焚烧炉排放的烟尘、异味进行监测。经监测,均符合《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58-2001)标准。
(二)调查处理情况
经调查,举报情况不属实。
2016年7月24日香坊环保分局工作人员到达现场进行调查处理。调查发现,“黑龙江新世纪能源有限公司”烟气排放正常,无排放异常现象,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正常,运行记录完善。“三堆”均已苫盖。垃圾储藏间和转运间处于密闭状态,抽风机运行正常。垃圾储藏间和转运间呈负压状态。调查结果表明举报人反映的情况不属实,其反映的垃圾焚烧炉没有排放异味现象。
关于幸福镇红升村煤气公司严重污染空气信访问题,香坊分局监察人员到该地点进行排查,未发现煤气公司。该地点有一家“哈尔滨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建设于1974年,1977年正式投产。主要经销、充装小瓶液化气,该单位无锅炉,由热电厂集中供热。调查结果表明举报人反映的情况不属实,其反映的单位没有空气污染现象。
(三)下一步计划
下一步,针对居民反映的污染问题,香坊分局已于2016年7月23日上午10:30分申请哈尔滨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对“黑龙江新世纪能源有限公司”垃圾焚烧炉排放的烟尘、异味进行监测,现正在等待监测数据。如发现数值超标,将对其进行处罚。同时,将加大对该地区2家单位的监管力度、监管频次,发现问题及时查处。
第二、关于中石油公司大炼油严重污染空气,影响居民生活问题。
此件市环境监察支队办理,已基本办结。
(一)基本情况
投诉人反映的香坊区幸福镇洪升村,周围有蓝星集团、热电厂(内设日本淘汰垃圾炉)、煤气公司、中石油公司大炼油、化二、化六农药厂等企业严重污染空气,影响居民生活问题。
(二)调查核实情况
经查,反映不属实。
2016年7月22日,哈尔滨市环境监察支队组织监察一科执法人员彭伟、刘晓文前往企业现场进行调查。调查结果表明举报人反映的情况属实,
中石油哈石化分公司是国控重点污染源,主要是石油炼制,年加工石油420万吨,主要产品汽油、柴油、航空煤油。主要污染物为COD、氨氮;大气污染物: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主要污染防治设施为污水处理装置1套、一催化脱硫装置、二催化脱硫装置、锅炉烟气脱硫装置,上述污染防治设施都安装自动监控设施,并与环保部门联网。在日常环境检查工作中,环境监察能够按照计划执法方案对中石油哈石化分公司污染防治设施进行检查,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每季度都进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对自动监控设施进行比对监测,市重点污染源监控中心对自动监控设施进行有效性审核,监测结果达标排放,自动监控设施通过有效性审核。22日的检查中,省环监局、市环境监察支队重点现场检查中石油哈石化分公司各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经查,各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制作《工业污染源现场检查记录》。还检查各生产装置和燃煤锅炉自动监控设施历史数据,自动监控设施数据显示达标排放。
(三)下一步计划
提请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对中石油哈石化分公司无组织排放厂界气味进行监测,全面加强对重点污染源的监管。三是支队将对中石油哈石化分公司加大检查频次,发现违法问题依法查处。
第三、关于蓝星集团严重污染空气,影响居民生活问题。
此件市环境监察支队办理,已基本办结。
(一)基本情况
投诉人反映蓝星集团严重污染空气,影响居民生活问题
(二)调查核实情况
经调查,举报不属实。
2016年7月25日,哈尔滨市环境监察支队执法人员对中国蓝星哈尔滨石化有限公司进行现场调查。蓝星集团在我市企业为中国蓝星哈尔滨石化有限公司,现有一厂、二厂两个厂区。
1.一厂情况
一厂现有3台热载体油炉,用于向生产线供热,热载体油炉燃烧废气经2个排放口排放,主要污染物为氮氧化物、二氧化硫。
一厂的苯酚、丙酮生产线工艺废气经3个排放口排放,主要污染物为异丙苯。3个工艺废气排放口位于苯酚丙酮装置中氧化单元的3个氧化器出口位置,主要污染物为未完全反应掉的微量痕量异丙苯。工艺废气经氧化尾气冷凝器、氧化尾气激冷器、雾沫分离器回收绝大部分异丙苯,并经过活性碳吸附器,吸附、再生,回收使用,剩余微量痕量异丙苯进行高空排放。
经查阅活性炭购买票据,及使用、更换记录等,该厂异丙苯回收装置运行正常,现正在组织对其废气进行监测。
2.二厂情况
二厂现有顺酐、苯酐各1套。顺酐生产线于2012年停产至今,苯酐生产线于2016年4月停产检修至今。
经现场调查核实,未发现严重污染空气现象。
(三)下一步计划
哈尔滨市环境监察支队将加大对中国蓝星哈尔滨石化有限公司的环境监管力度,确保该企业全面达到环境保护各项要求。
第四、关于化二严重污染空气,影响居民生活问题。
此件市环境监察支队办理,已基本办结。
(一)基本情况
投诉人反映化二严重污染空气,影响居民生活问题。
(二)调查核实情况
经调查,举报不属实。
2016年7月25日,哈尔滨市环境监察支队执法人员对化二(哈尔滨化工二厂)进行现场调查。原哈尔滨化工二厂位于化工路103号,即现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热电厂一分厂,哈尔滨化工二厂破产后,由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热电厂接手该厂区,并于2012年建成4台116兆瓦/小时锅炉,原哈尔滨化工二厂所有厂房、生产线全部拆除。4台116兆瓦/小时锅炉全部为循环流化床锅炉,用于供暖,并配备了布袋除尘器、炉内喷钙脱硫设施,安装了在线监控设施,完成了与环保部门联网,经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监测,2015年至今,未出现超标现象,自2016年4月采暖期结束后,此4台锅炉停炉至今。
经现场调查核实,未发现严重污染空气现象。
(三)下一步计划
哈尔滨市环境监察支队将加大对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热电厂一分厂的环境监管力度,确保该企业全面达到环境保护各项要求。
十一、关于南岗区人和街125号居民楼附近供热小锅炉取暖期烟尘扰民;该楼三单元楼下餐饮(高丽园、肯德基)油烟、噪声扰民问题(第四批151号)
此件市环保局南岗分局正在办理。
(一)基本情况
投诉人反映的南岗区人和街125号居民楼附近供热小锅炉取暖期烟尘扰民;该楼三单元楼下餐饮(高丽园、肯德基)油烟、噪声扰民问题,南岗区人和街125号居民楼附近供热小锅炉为哈尔滨中润房产经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锅炉;该楼三单元楼下餐饮为果戈里大街202、204号的高丽园、肯德基餐厅。
(二)调查核实情况
经调查,举报不完全属实。
2016年7月24日,南岗分局组织环境执法人员进行查处。调查结果表明举报人反映的情况不完全属实。
经南岗分局环境监察人员现场勘查,南岗区人和街125号居民楼附近供热小锅炉为1台2吨燃煤锅炉,归哈尔滨中润房产经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该物业公司有工商营业执照,无环保审批手续。该锅炉无除尘设施。冬季供暖时存在烟尘扰民的违法行为。由于该锅炉在市政府要求整改范围内,在日常监管中南岗分局要求该供热单位要尽快并入热网或改用清洁能源;该锅炉由市住宅局牵头统一下达限期治理。
经南岗分局环境监察人员现场勘查,居民反映的两家餐厅分别位于果戈里大街202号,204号,两家单位均有工商营业执照,高丽园餐厅无环保审批手续;肯德基餐厅有环保审批手续。两家餐饮楼上是禧龙宾馆,该楼体紧邻居民楼。两家餐饮店各有排风机一台,由于排风管道安放在楼后面的居民小区院内,可能存在噪声扰民问题,已向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申请监测,南岗分局根据监测结果再做进一步处理。投诉人举报的无高排油烟扰民问题不属实,两家餐饮店均有高空排放油烟设施,未发现有漏烟的现象。
(三)下一步计划
南岗分局将进一步对企业落实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如不按要求进行整改,将依法进行处罚。同时,将锅炉整改情况上报区政府协调督办。
十二、关于香坊区珠江帝景小区(南直路65号)南侧晚9:30-10:30恶臭扰民信访案件问题(第四批152号)
此件市环保局香坊分局办理,已基本办结。
(一)基本情况
投诉人反映的珠江帝景小区位于南直路65号,小区共有12栋楼,最高楼层28层。由“黑龙江荣盛达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负责管理。
(二)调查处理情况
经调查,举报情况不属实。
2016年7月24日香坊环保分局执法人员到现场进行调查处理。该小区为封闭小区,小区院内未发现产生异味的污染源。小区南侧为“珠江骏景小区”,该小区共有30多栋,最高楼层8层。小区院内也未发现产生异味的污染源。随后,我分局执法人员又询问珠江帝景门卫及物业工作人员,在晚间是否能闻到恶臭,门卫及物业工作人员均表示从没有闻到恶臭味道。调查结果表明举报人反映的情况不属实,其反映的珠江帝景小区南侧没有排放恶臭现象。
(三)下一步计划
下一步,香坊分局会继续对该地点进行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查处。
十三、关于道外区南15道街44号-46号门前花坛花木被毁,被改建为货站(三缘货站),破坏生态环境问题(第四批154号)
此件道外区委、区政府牵头办理,已办结。
(一)基本情况
投诉人反映的道外区南15道街44号-46号门前花坛花木被毁,被改建为货站(三缘货站),破坏生态环境问题,已于2016年6月份进行了调查处理。
(二)调查核实情况
经调查,举报不属实。
2016年7月25日,道外区政府组织区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经调查,该花坛是由靖宇物业公司因为维修消防水池和进行翻新维修,并保证于2016年10月30日之前恢复绿地。
调查结果表明举报人反映的情况不属实,其反映的道外区南15道街44号-46号门前没有花坛花木被毁,被改建为货站现象。
(三)下一步计划
执法人员将全程监督物业公司施工进度情况,如物业公司未按时恢复绿地,将依法对其查处。
十四、关于道外区团结镇东风商场南侧900米处,两家塑料加工厂(夜间生产)排放刺激性气体,生产废水直排问题(第四批156号)
道外区委、区政府正在牵头办理。
此问题正在办理中。
(一)基本情况
投诉人反映的道外区团结镇东风商场南侧900米处,两家塑料加工厂(夜间生产)排放刺激性气体,生产废水直排问题。这两家塑料企业位于东风商场后面,项目拆违区域内,院内共有2家小型塑料企业,属无照经营,业主分别是高金生和孙立军。
(二)调查核实情况
经调查,举报属实。
2016年7月25日,团结镇政府接案后,镇长于文海、副镇长梁存、环卫办主任王清波等人立即赶到现场,经实地踏查了解,调查结果表明举报人反映的情况属实,其反映的道外区团结镇东风商场南侧900米处,两家塑料加工厂(夜间生产),有排放刺激性气体,生产废水直排现象。道外区团结镇责令两家企业负责人立即进行整改,首先,停止生产经营活动,然后将现有的塑料原料以及垃圾进行彻底清理,并搬出项目区。
(三)下一步计划
道外区将会对该起案件进行跟踪查处,案件进展情况随时上报。
十五、关于宾西镇垃圾处理站垃圾污染水体、异味扰民问题(第四批159号)
此件宾县县委、县政府正在牵头办理。
(一)基本情况
投诉人反映的宾西镇垃圾处理站垃圾污染水体、异味扰民问题。
(二)调查核实情况
经调查,举报基本属实。
2016年7月25日,县委、县政府组织环保局、宾西镇等单位执法人员进行了现场调查,调查结果表明举报人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宾西镇西川村徐家屯27户居民,距离垃圾处理站约1000米,饮用水使用自打小井,由于连降大雨,6月22日垃圾处理站部分围坝被冲开,造成围坝内所存雨水携带垃圾流出,流经徐家屯,产生异味。收到群众举报后,宾西镇政府立即行动,当天采取了有效措施进行处理。6月22日下午,派出铲车、洒水车清除道路淤泥并进行清洗。6月23日,派出吸粪车对屯内道路低洼处残留垃圾污水进行清理,组织机械和人员对冲毁围坝进行了修复,并在原有基础上加高了1.5米。7月1日,使用石板对围坝进行了护砌。目前,徐家屯已恢复到原状态。同时,为保障屯内居民饮水安全,宾西镇政府计划在屯内打一眼深水井,为村民接入自来水。县水务局已于6月25日对井位进行了勘察,将于7月底前进场施工。7月24日,宾西镇政府委托哈尔滨市宇驰检测有限公司对徐家屯3个点及垃圾处理站内积水进行了采样,预计7月29日可以得出检测结果。
(三)下一步计划
一是加快深水井建设速度,有效解决饮水安全问题。
二是对宾西镇垃圾站重新进行选址,目前已形成可研报告,下一步将加快推进环评和土地预审等工作。
十六、关于香坊区民生路东六道街民香居民小区38号院楼下一家废品收购站露天焚烧废品造成空气污染、凌晨拉废品车辆噪声污染,影响居民正常生活信访案件问题(第四批163号)
此件香坊区委、区政府正在牵头办理。
(一)基本情况
投诉人反映的民生东六道街民香小区38号院楼下被投诉的废品收购站叫“哈尔滨市香坊区通用再生资源民生回收站”。该单位成立于2013年7月7日,有环保审批手续,有工商营业执照(注册号:230107600284058)。
区政府答复:
此件反映的问题不属实。
(二)调查核实情况
香坊区执法人员到达香坊区民生路东六道街38号院内进行实地巡查,未发现露天烧废品现象。
(三)下一步工作
区政府执法人员将加大巡查频次,防止此问题发生,一经发现严肃取缔、处理。
十七、关于南岗区革新街和文景街交口处的华能哈尔滨发电厂,燃煤烟尘污染及煤粉尘污染扰民问题(第四批169号)
此件市环境监察支队办理,已经基本办结。
(一)基本情况
中国华电集团哈尔滨发电有限公司,2015年一季度由于大气污染物全部超排,受到环保部门处罚。
(二)调查核实情况
经调查,粉尘问题不属实,噪声问题(水车噪声)正在调查中。
针对粉尘问题,哈发公司2015年冬季供暖结束后,于2015年4月21日机组全停,对3台220t/h电站锅炉及2台64 MW供热锅炉,实施环保改造。从2015年5月20日,土建施工开始,到2015年9月30日,同步完成1-5#炉脱硫改造、1-3#炉脱硝(LNB+SNCR)及1-5#炉电除尘器提效改造。2015年10月17日正式点炉,今年监测一直达标。
关于水车噪声是浩源中水公司租用哈发公司场地(在哈发公司厂界外),利用哈发余热蒸汽加热水,对外出售,与哈发没有任何关系。监察人员正在协调哈发与该单位解除合同事宜。南岗交警大队将在夜间加强对该路段的巡逻管理力度,对加水车的乱鸣笛等违法行为进行规范和管理。
(三)下一步计划
深入调查,进行现场详勘,取笔录,如存在违法行为将依法处罚、责令立即整改。
十八、关于文正街和文昌桥49中对过有一个煤场未覆盖粉尘污染扰民问题(第四批170号)
此件市环保局香坊分局、南岗分局正在办理。
(一)基本情况
投诉人反映的文正街和文昌桥49中对过有一个煤场未覆盖粉尘污染扰民问题,该煤场是位于文道街57号的哈尔滨鑫盛源煤炭经销有限公司承租的哈尔滨市王兆货场。
(二)调查核实情况
经调查,举报属实。
2016年7月24日,南岗分局组织环境执法人员进行查处。调查结果表明举报人反映的情况属实。哈尔滨鑫盛源煤炭经销有限公司位于文道街57号,承租哈尔滨市王兆货场,从事煤炭经销,现存煤量约500吨,现场检查时没有对煤堆采取整改等防尘措施。根据此情况,南岗分局对该单位下达了环境监察通知书,责令五日内对煤堆采取遮盖等防尘措施。
(三)下一步计划
南岗分局将加大对该单位的检查频次,确保时限内整改完毕。
十九、关于道里区埃德蒙顿路80号祥和人家小区内浴池烟尘污染扰民问题(第四批171号)
此件市环保局道里分局正在办理。
(一)基本情况
投诉人反映道里区埃德蒙顿路80号祥和人家小区内浴池烟尘污染扰民问题,经查该处有哈尔滨市道里区金色池塘商务会馆排污单位。
(二)调查核实情况
经调查,举报基本属实。
2016年7月26日,哈尔滨市环保局道里分局组织执法人员到现场检查。调查结果表明举报人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其反映锅炉烟尘扰民问题有现象存在。该单位有高空排放设施,该单位有一台生物质锅炉正在使用,存在扰民现象。哈尔滨市环境保护局道里分局已进行立案调查下达约谈,通知其2016年7月26日下午到道里分局说明情况。
(三)下一步计划
根据调查和约谈掌握的情况,视该单位整改结果,依法查处。
二十、关于一是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家园A区A9栋楼前的龙湖路和阳明滩大桥交通噪声扰民。二是A区东侧国家电网变电所噪声、辐射扰民问题(第四批172号)
此件道里区委、区政府正在牵头办理。
区政府回复:
(一)基本情况
经调查,阳明滩大桥和龙湖路建设期间,周边住宅小区项目尚未开发建设,因此未设置隔音降噪设施,2011年建成投用后,群力家园小区项目启动建设。
(二)下一步计划
为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大局出发,区委将会同环保部门认真研究,进行实地查勘和检测,如噪音超标确需设置隔音降噪设施,拟将该区域噪声治理项目统筹纳入明年城建计划。
环保局回复:
(一)基本情况
群力家园建设项目位于3环桥规划建设的,投诉人反映的问题是位于群力家园小区A、B两个区域,临近3环桥附近。群力洪湖路与阳明滩大街交口处附近有一处变电所。
(二)调查核实情况
经调查,举报基本属实
(1)经查,群力家园建设项目晚于3环桥规划建设的,投诉人反映的问题是位于群力家园小区A、B两个区域,临近3环桥附近。群力家园建设项目是委托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森林生态环境与保护研究所编制的《群力家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经哈尔滨市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关于群力家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技术评估报告》(哈环评估书﹝2011﹞38号)评估,于2011年5月24日经哈尔滨市批复(哈环审书﹝2011﹞24号)同意环评报告书意见,对区域噪声要求是:区域噪声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规定,即白天不超过60分贝,夜晚不超过50分贝。该项目目前正在申请建设项目验收。项目单位委托黑龙江科瑞环境监测有限公司监测进行了验收监测,群力家园A、B区域环境噪声值为白天56分贝:夜间45分贝,符合区域噪声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规定。
(2)2016年7月22日,道里环保分局组织两名执法人员对道里区龙湖路与三环桥变电站进行了现场检查。调查结果表明举报人反映的基本属实,其反映的变电站存在噪声源。为此,道里分局已于2016年7月22日21时委托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对该处噪声进行监测,现正在等待监测结果。
(3)2016年7月24日道里分局申请市固辐办对该处变电站电磁辐射情况进行了监测,检测值为0.45V/M未超过国家规定的12V/M标准。
(三)下一步计划
对于变电站噪声如监测结果超过国家标准,分局将立即要求该站进行治理。
二十一、关于道外区南18道街每天晚上6时至次日2时,93号南福烧烤、131号百顺烧烤、107号酷烤联盟烧烤、109号海鲜烧烤、79号18街烧烤、101号鹤岗烧烤、169号天天烧烤、195号金王烧烤、191号郭氏烧烤、159号1988音乐烧烤、203号鸡头王烧烤等11家饭店油烟扰民问题(第四批173号)
此件道外区委、区政府正在牵头办理。
(一)基本情况
投诉人反映的道外区南18道街11家饭店油烟扰民问题。
(二)调查核实情况
经调查,举报基本属实。
2016年7月25日,道外区政府组织行政执法人员现场调查,发现南十八道街多家烧烤商家确实存在室外排烟现象,商家的烧烤行为都是在室内进行的,产生的油烟都是经过烟尘净化器设备排到室外的。
调查结果表明举报人反映的情况属实,其反映的道外区南18道街11家饭店有油烟扰民现象。
对于该问题,根据《哈尔滨市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对其商家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依据《哈尔滨市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条例》第十六条第五款责令商家立即改正室外排烟行为。同时要求商家尽快将烧烤设备换成无烟环保烧烤炉。
(三)下一步计划
下一步将加强该地区烧烤商家监管工作,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商家坚决予以取缔。
二十二、关于巴彦县兴隆镇林业局电业小区A、B栋的供热小锅炉烟尘和噪声污染扰民。举报人要求尽快取缔小锅炉,并入热网问题(第四批174号)
此件巴彦县委、县政府牵头办理,经调查核实,情况不属实。
(一)基本情况
举报人反映的巴彦县兴隆镇林业局电业小区是居民住宅楼,属于黑龙江省森工总局兴隆林业局行政管辖范围,位于兴隆林业局二委,没有具体门牌号码。该楼区2002年开始建设,2004年投入使用,共建有三栋居民住宅楼,建筑面积25000平方米,6吨燃煤蒸汽锅炉一台,配套陶瓷多管二级除尘器。锅炉房位于最前栋楼房的西侧南方,距离最近楼房大约15米,锅炉只是冬季取暖供热使用。
(二)调查核实情况
经调查,举报不属实。
现场检查发现,锅炉是冬季取暖锅炉,没有生产,目前没有锅炉烟尘、噪声扰民的问题,也没有发现煤堆和炉渣。7月23日,巴彦县环保局进一步对电业小区居民关于此案进行调查了解,经了解,群众反映举报人的真正诉求不是锅炉污染问题,而是兴隆林业局电业小区居住的居民以此问题举报,来推动与兴隆林业局集中供热联网的集中供热问题。同时,根据《黑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行动方案(2016-2018》、《哈尔滨市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行动方案(2016-2018)》的具体要求,兴隆电业小区不在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淘汰范围之内。
巴彦县环保局早在6月30日就已经与兴隆林业局就电业小区居民想要联网供热事项进行了沟通,接到此件后,7月22日、23日再次与兴隆林业局沟通协调,兴隆林业局也承诺表示,同意接入。
(三)下一步计划
由于兴隆电业小区不在燃煤锅炉淘汰范围之内。如果电业小区不能与兴隆林业局实现供热并网,计划在冬季取暖锅炉使用期,加强对电业小区锅炉的环境监测和监管,如有烟尘、噪声超标污染行为,及时立案,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积极促进和协调兴隆林业局与电业小区的联网供热工程达成协议。
二十三、关于香坊区联草小区东兴物业的供热锅炉房(56线终点)有2台4吨小锅炉烟尘污染扰民,要求取缔锅炉并网供热的信访案件问题(第四批175号)
此件香坊区委、区政府牵头办理,经调查核实,此件反映的问题不属实。
(一)基本情况
投诉人反映的锅炉由“哈尔滨市东兴供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管理。该锅炉房现有2台8吨供暖锅炉,有多管除尘装置。
(二)调查处理情况
经调查,举报情况不属实。
2016年7月24日香坊环保分局工作人员到达现场进行调查处理,调查结果表明举报人反映的情况不属实,因采暖期未至,该锅炉房无烟尘污染现象。
(三)下一步计划
香坊环保分局将严格按哈住房发﹝2016﹞3号限期文件规定,要求该单位2台锅炉在2016年8月31日前并入集中供热热网或使用清洁能源。在下一个采暖期到来时,如该单位未按时限完成整改任务,香坊环保分局将对该单位采取以下措施:1.对该单位进行行政处罚;2.对锅炉排放烟尘进行监测,如超标将再次处罚,并加大处罚力度;3.启动按日计罚。
二十四、关于道外区南18道街多家烧烤油烟扰民,举报人询问处理情况,要求相关部门尽快处理问题(第四批176号)
此件道外区委、区政府正在牵头办理。
(一)基本情况
投诉人反映的道外区南18道街11家饭店油烟扰民问题。
(二)调查核实情况
经调查,举报基本属实。
2016年7月25日,道外区政府组织行政执法人员现场调查,到达现场发现南十八道街多家烧烤商家确实存在室外排烟现象,商家的烧烤行为都是在室内进行的,产生的油烟都是经过烟尘净化器设备排到室外的。
调查结果表明举报人反映的情况属实,其反映的道外区南18道街11家饭店有油烟扰民现象。
对于该问题,根据《哈尔滨市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对其商家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依据《哈尔滨市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条例》第十六条第五款责令商家立即改正室外排烟行为。同时要求商家尽快将烧烤设备换成无烟环保烧烤炉。
(三)下一步计划。
下一步将加强该地区烧烤商家监管工作,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商家坚决予以取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