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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客龙江购物可离境退税啦 我省在哈黑绥三市确定30余家退税指定商店
2016-08-02 08:39:25 来源:生活报  作者:刘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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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活报8月2日讯 1日,记者从黑龙江省政府了解到,为进一步提升我省对境外旅客的吸引力,经审核,我省自8月1日起,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省政府确定哈尔滨市、黑河市、绥芬河市成为我省第一批境外旅客离境退税试点。

  哈市、黑河、绥芬河成第一批试点

  记者了解到,此前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省商务厅、省旅游发展委员会联合下发《购物离境退税政策选择退税商店的通知》。目前我省确定了省内30余家商场为退税指定商店,其中,哈尔滨远大购物中心、中央商城等20家商场成为离境退税定点商店,绥芬河确定万博手机卖场、青云超市等5家离境退税定点商店,黑河有5家商场被确定为首批离境退税定点商店。在我省可享受退税政策的商品包括服装、化妆品等20余类商品,食品、饮料以及禁止携带出境的物品不能享受退税。

  退税税率11%现金、转账2种方式

  据省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退税物品的退税率为11%,退税币种为人民币,目前退税方式包括现金退税和银行转账退税两种方式。境外游客在这些商场购物后,可向退税商店索取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申请单和销售发票,经过海关验核签章后,再由退税代理机构审核无误后,就可为境外旅客办理增值税退税,并先行垫付退税资金。

  记者从哈市旅游局了解到,去年哈市全年入境游客21.1万人次,较2014年同比增长2.4%,离境退税政策的实施将促进哈市旅游购物消费水平,也将有助于提升哈市旅游品牌的影响力。绥芬河市旅游局相关负责人也表示,2015年绥芬河累计接待俄罗斯游客36万人次,离境退税政策将对我省跨境旅游的发展具有推进作用。

  名词解释:

  离境退税政策是指境外旅客在离境口岸离境时,对其在退税商店购买物品退还增值税的政策。该政策适用于在我国境内连续居住不超过183天的外国人和港澳台同胞,但应满足同一境外旅客在同一日在同一退税商店购买的退税物品金额达到500元人民币;退税物品尚未启用或消费;离境日距退税物品购买不超过90天;所购退税物品由境外旅客本人随身携带或随行托运出境等4项条件。

责任编辑:连冬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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