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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媒体公示名单
2016-07-12 09:14:36 来源:黑龙江日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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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制裁规避执行行为,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规定,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采取或者通知有关单位协助采取限制出境,在征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

  现对一批已进入执行程序,且尚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进行媒体公布,并敦促所有被执行人7日内到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动履行,公告如下:

  1、执行案号:(2011)哈执字第00056号

  被执行人:黑龙江金业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76908681-9

  法定代表人:王少志

  执行依据文号:(2010)哈仲裁字第1250号

  裁决书:法律文书确定给付欠款人民币21.60万元

  2、执行案号:(2015)哈执字第00398号

  被执行人:黑龙江虹洋管业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66566260-7

  法定代表人:李富春

  执行依据文号:(2014)哈民三商初字第47号

  民事判决书:法律文书确定给付欠款人民币1517.94万元3、执行案号:(2015)哈执字第00123号

  被执行人:哈尔滨白桦林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12761955-6

  法定代表人:曹丽

  执行依据文号:(2014)哈民三商初字第41号

  民事判决书:法律文书确定给付欠款人民币3517.47万元4、执行案号:(2014)哈执字第00211号

  被执行人:哈尔滨仁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78132754-X

  法定代表人:李绍铭

  执行依据文号:(2014)哈民四商初字第1号

  民事调解书:法律文书确定给付欠款人民币1529.15万元5、执行案号:(2015)哈执字第00504号

  被执行人:宝清县林兴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75239553-5

  法定代表人:张吉兴

  执行依据文号:(2015)哈民三商初字第155号

  民事调解书:法律文书确定给付欠款人民币2200万元

  6、执行案号:(2016)黑01执56号

  被执行人:哈尔滨华伦鲍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69683499-3

  法定代表人:鲍含伦

  执行依据文号:(2015)黑民终字第122号

  民事判决书:法律文书确定给付欠款人民币4026.54万元7、执行案号:(2016)黑01执24号

  被执行人:黑龙江宝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69521666-7

  法定代表人:郝任翔

  执行依据文号:(2015)哈仲裁字第295号

  裁决书:法律文书确定给付欠款人民币1473.26万元

  8、执行案号:(2015)哈执字第00251号

  被执行人:齐齐哈尔市红河米业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75236816-6

  法定代表人:刘芳

  执行依据文号:(2015)哈民三商初字第68号

  民事调解书:法律文书确定给付欠款人民币1752.38万元9、执行案号:(2016)黑01执22号

  被执行人:五常中天精米有限责任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79308653-6

  法定代表人:靳其涛

  执行依据文号:(2015)哈民三商初字第174号

  民事调解书:法律文书确定给付欠款人民币850万元

  10、执行案号:(2015)哈执字第00138号

  被执行人:黑龙江金谷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67292187-3

  法定代表人:苏艳彦

  执行依据文号:(2014)哈民四商初字第22号

  民事调解书:法律文书确定给付欠款人民币3632.54万元

  11、执行案号:(2016)黑01执178号

  被执行人:哈尔滨市圣百纳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75634317-7

  法定代表人:荆汉钰

  执行依据文号:(2015)哈仲裁字第183号

  裁决书:法律文书确定给付欠款人民币8.57万元

  12、执行案号:(2016)黑01执167号

  被执行人:哈尔滨金宜佳商贸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66569915-1

  法定代表人:刘跃芳

  执行依据文号:(2015)厦仲裁字第921号

  裁决书:法律文书确定给付欠款人民币17.57万元

  13、执行案号:(2013)哈执字第00072号

  被执行人:赵旭性别:女年龄:44

  居民身份证号:2301031970****1941

  执行依据文号:(2013)哈仲裁字第21号

  裁决书:法律文书确定给付欠款人民币15万元

  14、执行案号:(2014)哈执字第00255号

  被执行人:张鹏斌性别:男年龄:50

  居民身份证号:2301061965****0859

  执行依据文号:(2014)哈仲裁字第85号

  裁决书:法律文书确定给付欠款人民币66万元

  15、执行案号:(2015)哈执字第00203号

  被执行人:王宾性别:男年龄:53

  居民身份证号:2301251963****0515

  执行依据文号:(2014)哈民二民初字第22号

  民事判决书:法律文书确定给付欠款人民币900万元

  16、执行案号:(2015)哈执字第00138号

  被执行人张巍瀚性别:男年龄:35

  居民身份证号:2301031981****0037

  执行依据文号:(2013)哈民三商初字第46号

  民事判决书:法律文书确定给付欠款人民币300万元

  17、执行案号:(2015)哈执字第00138号

  被执行人:韩连云性别:女年龄:60

  居民身份证号:2301031956****0068

  执行依据文号:(2013)哈民三商初字第46号

  民事判决书:法律文书确定给付欠款人民币300万元

  凡被执行人在上述限定时间内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将继续在相关媒体公布被执行人相关身份信息。欢迎向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闽江路228号)举报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和下落。

  监督举报电话:0451-82297242 82297252 82313883

  举报电子邮箱:5312485@163.com

  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连冬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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